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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提高置换比例。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置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25:1。二是逐步取消不同企业间产能置换。对不同企业间实施产能置换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后,仅可通过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产能转移。三是设置有效期。明确方案有效期为24个月。四是规范不锈钢企业设备建设。不锈钢企业建设熔化合金感应炉设备数量和容积,须与其电炉或转炉工艺的需求相匹配,防范企业滥用熔化合金名义建设感应炉新增炼钢产能。五是支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建设氢冶金等低碳冶炼设备、电炉以及特钢企业建设限制类及以下电炉可实施差异化置换比例。六是增加产能置换方案闭环管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核实产能置换方案落实情况,按年度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七是强化政策联动。在环评、排污许可、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等方面,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政策协同,形成部门合力。 部分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原〔2026〕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4月29日 点击查看通知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置换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置换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钢铁产能置换政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提升去产能成果、防范“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措施。《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实施以来,有力促进了行业改造升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但随着行业发展形势变化,供需关系面临新挑战,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对产能置换政策提出了新要求。为此,我们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产能置换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细化政策举措,发挥政策差异化引导作用,提升产能治理精准化水平,加快促进钢铁行业减量提质。 二、《置换办法》主要在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 《置换办法》进一步加严了产能置换要求,更加突出差异化政策引导,强化了监督管理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提高置换比例。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置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25:1。二是逐步取消不同企业间产能置换。对不同企业间实施产能置换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后,仅可通过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产能转移。三是设置有效期。明确方案有效期为24个月。四是规范不锈钢企业设备建设。不锈钢企业建设熔化合金感应炉设备数量和容积,须与其电炉或转炉工艺的需求相匹配,防范企业滥用熔化合金名义建设感应炉新增炼钢产能。五是支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建设氢冶金等低碳冶炼设备、电炉以及特钢企业建设限制类及以下电炉可实施差异化置换比例。六是增加产能置换方案闭环管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核实产能置换方案落实情况,按年度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七是强化政策联动。在环评、排污许可、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等方面,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政策协同,形成部门合力。 三、为什么要坚持以“备案清单”作为置换依据? “备案清单”是指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的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是钢铁“去产能”的重要依据。以“备案清单”作为产能置换依据是一以贯之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部署的具体要求。 四、哪些类型的兼并重组可享受差别化置换政策? 《置换办法》规定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2年后,不同企业(集团)之间炼铁、炼钢产能不得实施产能置换,仅可通过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产能整合、转移。同时,为避免企业借虚假兼并重组钻政策“漏洞”,《置换办法》对兼并重组提出了具体要求:“钢铁冶炼企业之间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实现实际控股、完成法人或法人隶属关系、股权关系、实际控制人、章程等变更,但不包括同一企业(集团)将现有炼铁、炼钢等工序(车间)拆分为多个法人后再兼并重组,或企业(集团)内部不同法人之间实施兼并重组。其中,炼铁、炼钢工序属于同一企业(集团),且位于同一生产厂区、共用公辅设施,但分属不同法人的,兼并重组时须整体兼并炼铁、炼钢工序。”需要说明的是,“僵尸企业”产能属于长期停产产能,不能用于产能置换。 五、为什么增加产能置换方案有效期? 当前,《置换办法》修订趋势整体加严,置换比例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不少已公告但未开工的产能置换方案,这些方案长期存在将严重影响产能置换政策的实施效果。《置换办法》明确了产能置换方案有效期为24个月,有效期内须完成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环评等手续,且正式开工建设。其中,对2024年8月23日之前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24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环评等手续,且正式开工建设;对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退出产能存在拆分情形且部分产能未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的,自本办法实施后24个月内仍未实施产能置换落实到具体项目的产能自动作废。 六、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如何变更? 在执行过程中,考虑部分企业产能置换方案需要进行变更,我们整合了工信部原〔2021〕46号文对产能置换方案变更、跨省区置换等要求,进一步进行了明确。《置换办法》规定,对已公告产能置换方案中,拟建或退出冶炼设备型号、数量、产能变化,或建设项目企业、所在省(区、市)发生变更的,建设项目企业须按照本办法重新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其中涉及跨省(区、市)置换的,还应制定产能转出方案;对已公告产能置换方案中,建设项目企业名称、省内建设地点等发生变化,但拟建或退出冶炼设备型号、数量、产能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产能置换方案,建设项目企业须函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七、如何做好新老政策的有序衔接? 为保持钢铁产能置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置换办法》对新老政策衔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出了处理原则,共分为四类:第一类2024年8月23日之前已公告、公示或企业已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报送产能置换方案的;第二类2024年8月23日之前已公告、公示或企业已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报送产能转出方案但未公示或公告产能置换方案的;第三类2024年8月23日之前已签订钢铁产能置换(出让)合同但未公示或公告产能置换方案、产能转出方案的;第四类2024年8月23日之前已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中,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已实施,需对未实施部分进行变更的。 点击查看解读详情: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6月份外购废钢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6月份外购废钢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废钢料场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1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6年6月30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报名人应具有响应招标项目的能力 3.报名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报名人应具备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运输能力。 5.本项目允许报名人对单项标的进行报名,并上传具体标的供货清单。 6.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5月20日15时34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火兴湖,联系电话:13309477489。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6年5月15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甘肃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6月份外购废钢集中采购公告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关于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2026年6月镜铁山周边矿集中采购,现发布采购预告,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方参与报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2026年6月镜铁山周边矿集中采购预告 采购单位: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交货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市镜铁山/酒钢厂区 预计供货/施工开始时间: 2026年6月1日 预计供货/施工结束时间: 2026年6月30日 采购内容: 点击查看内容 二、报名资格要求 1.报名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报名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 三、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响应预告,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s://eps.jiugangbid.com/ ),未注册供应商需首先完成注册后,点击对应采购预告“我要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四、报名截止日期 2026年5月20日15时36分 五、交流反馈 1.报名人对本预告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发布联系人提出询问。联系人:张庸碌,联系电话:13309474997。 六、质疑投诉 对采购活动有质疑投诉的,请将信息发送至酒钢集团交易中心交易监督室邮箱(jyjds@jiugang.com),联系电话:0937-6713939。 相关附件 无 供应链管理分公司 2026年5月15日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2026年6月镜铁山周边矿集中采购预告
近日,鞍钢蒂森克虏伯汽车钢有限公司(TAGAL https://www.tagal.cn/#/home)申报的《热镀锌汽车钢企业全链条低碳管理创新》案例,成功入选国家级“2025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优秀实践案例”。作为全国仅30家典型企业之一,TAGAL将入编《2026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优秀实践案例精选集》,并在第三十一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向全球展示推介。这一殊荣,标志着TAGAL在绿色低碳转型道路上的探索与实践获得国家级乃至国际级的高度认可。 绿色发展战略:成为汽车绿色用钢引领者 作为中国热镀锌汽车钢行业的领先企业,TAGAL将绿色低碳发展确立为核心战略之一,致力成为汽车用钢领域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引领者。围绕这一战略愿景,依托股东双方——鞍钢集团与蒂森克虏伯钢铁欧洲股份公司的技术优势,TAGAL实施“产品低碳+制造零碳”双轮驱动:一方面,研发并供应生态友好型产品——TAGAL eNovation®低碳排放钢系列;另一方面,以国家级绿色工厂为基石,加速建设零碳工厂,系统推进全链条绿色转型升级。 TAGAL eNovation®低碳排放钢:实现国内首批批量供应 TAGAL建立了“全生命周期碳管理+产品性能”双向协同的产品开发管理体系,联合上游母公司鞍钢股份及鞍钢联众组建碳管理小组,打通产业链碳数据壁垒。目前,产品已通过ISO 14067产品碳足迹认证,发布首份环境产品声明(EPD),并正式推出TAGAL eNovation®低碳排放钢品牌。TAGAL构建了三大低碳排放钢产品矩阵:涵盖ELC30、ELC50、ELC80三大系列,减排比例覆盖30%至80%以上。截至目前,TAGAL已成为国内首批实现低碳排放钢批量供应的汽车用钢企业,为汽车行业提供了可量化、可信赖的绿色材料解决方案。 绿色工厂建设:打造区域内首家零碳工厂 当前,TAGAL已成功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在这一坚实基础上,公司正致力于打造区域内首家零碳工厂,加速迈向制造零碳目标。围绕生产、能源、运输三大维度,TAGAL系统推进绿色制造: 生产端:推行全方位系统化极致能效管理。将能效提升从局部设备节能升级为系统性降碳管理,通过对高耗能设备替代、工艺优化、非作业时段节能控制等精细化举措,实现能源利用效率的全面提升。2025年全年用电量相较于2022年节电510万kWh,吨钢降低12 kWh。 能源端:实现100%气候中和能源结构转型。TAGAL制定了清晰的能源转型路径,逐步从传统火电转向以核电、风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气候中和能源利用比例从2021年的10%跃升至2024年的100%,已实现100%可再生能源。 运输端:打造“基地联动+清洁运力”低碳物流模式。依托大连、广州、重庆三地协同供应,推行属地化策略,大幅缩短运距;积极推动,积极推动公路运输向铁路、水路转型,成都、长春方向铁路运输比例分别达74%和88%,累计减碳约4790吨。 未来展望:持续夯实产品体系,加速零碳工厂落地 面向未来,TAGAL将持续夯实低碳产品体系,推进TAGAL eNovation®低碳排放钢产品的研发与批量供货。同时,以100%绿电和CCUS碳捕捉项目为抓手,公司计划于2028年建成零碳工厂,实现生产制造过程零碳排放。从绿钢供应到零碳工厂建设,从中国标杆到世界名片,TAGAL正以实际行动引领汽车用钢行业的绿色未来。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矿机公司5月35热轧圆钢(AGKSJXHGXHD260512287595)采购人为鞍钢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检作业区,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矿机公司5月35热轧圆钢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流通型营业执照 (4)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的钢材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或照片至少1份。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生产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流通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付款方式:现汇结算,生产型企业中标,供货方需提前组织排产,收到货款后发货;流通型企业中标,先货后款,挂账次月付款。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流通型企业供货产品的生产厂若与投标时提供的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不一致,需于签订合同前提供实际生产厂的质量体系认证,由采购方审核合格后签订合同。 2、签订商务合同时需采用招标方合同模板,或将招标方合同模板中“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增加到中标方合同模板中。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矿机公司5月35热轧圆钢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矿机公司5月20热轧圆钢(AGKSJXHGXHD260512287590)采购人为鞍钢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检作业区,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矿机公司5月20热轧圆钢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流通型营业执照 (4)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的钢材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或照片至少1份。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生产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流通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付款方式:现汇结算,生产型企业中标,供货方需提前组织排产,收到货款后发货;流通型企业中标,先货后款,挂账次月付款。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流通型企业供货产品的生产厂若与投标时提供的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不一致,需于签订合同前提供实际生产厂的质量体系认证,由采购方审核合格后签订合同。 2、签订商务合同时需采用招标方合同模板,或将招标方合同模板中“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增加到中标方合同模板中。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矿机公司5月20热轧圆钢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矿机公司5月25热轧圆钢(AGKSJXHGXHD260512287594)采购人为鞍钢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检作业区,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矿机公司5月25热轧圆钢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的钢材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或照片至少1份。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生产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流通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付款方式:现汇结算,生产型企业中标,供货方需提前组织排产,收到货款后发货;流通型企业中标,先货后款,挂账次月付款。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流通型企业供货产品的生产厂若与投标时提供的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不一致,需于签订合同前提供实际生产厂的质量体系认证,由采购方审核合格后签订合同。 2、签订商务合同时需采用招标方合同模板,或将招标方合同模板中“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增加到中标方合同模板中。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矿机公司5月25热轧圆钢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矿机公司5月50热轧圆钢(AGKSJXHGXHD260512287588)采购人为鞍钢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检作业区,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矿机公司5月50热轧圆钢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型营业执照 (4)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的钢材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或照片至少1份。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生产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流通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付款方式:现汇结算,生产型企业中标,供货方需提前组织排产,收到货款后发货;流通型企业中标,先货后款,挂账次月付款。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流通型企业供货产品的生产厂若与投标时提供的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不一致,需于签订合同前提供实际生产厂的质量体系认证,由采购方审核合格后签订合同。 2、签订商务合同时需采用招标方合同模板,或将招标方合同模板中“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增加到中标方合同模板中。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矿机公司5月50热轧圆钢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矿机公司5月60热轧圆钢(AGKSJXHGXHD260512287589)采购人为鞍钢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制检作业区,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矿机公司5月60热轧圆钢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之间的钢材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或照片至少1份。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生产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流通型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付款方式:现汇结算,生产型企业中标,供货方需提前组织排产,收到货款后发货;流通型企业中标,先货后款,挂账次月付款。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流通型企业供货产品的生产厂若与投标时提供的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厂不一致,需于签订合同前提供实际生产厂的质量体系认证,由采购方审核合格后签订合同。 2、签订商务合同时需采用招标方合同模板,或将招标方合同模板中“违约责任”相关条款增加到中标方合同模板中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矿机公司5月60热轧圆钢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5月西昌钢钒62铁精矿采购(第二次)(PGWZMYHGZHD260512287672)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矿产事业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5月西昌钢钒62铁精矿采购(第二次)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提供相关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注册资金不少于该项目投标量不含税总金额的30%。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新增供应商(在业绩要求中未提供攀钢合同复印件(12个月以内)的视为新增供应商)或首次供应该品种的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的使用单位、攀钢技术质量部门或其他国有检测单位出具合格的样品检测报告。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2日15时00分至2026年06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2026年5月西昌钢钒62铁精矿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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