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1个

  • 核心摘要 案件概况: 2026年9月15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Komite Anti-Dumping Indonesia,KADI)依据第AD.02/591/KADI/09/202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钢(Baja Lapis Seng,BJLS)进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调查涵盖9个HS编码。申请由PT Tata Metal Lestari与PT ArcelorMittal Nippon Steel Indonesia代表国内产业提出。 进口主导地位: 2023—2025年,中国约占印尼BJLS进口总量的81%(256万吨中的208万吨)。至2025年,中国产品已约占印尼国内消费量的52%。 成本—价格挤压: 2023—2025年,申请人国内销售价格累计下降21%,而销售成本仅下降14%。若此趋势延续,申请人的利润率将持续受到侵蚀。 价格削减: 在整个审查期内,中国产品价格每年均低于申请人产品。 当前进展: 现阶段尚未征收任何关税。调查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可延长至18个月;临时措施最早须至2026年11月14日前后方可实施。   一、产品背景:什么是镀锌钢(BJLS)? 定义与应用:用途广泛的耐腐蚀钢材 镀锌钢在印尼被称为Baja Lapis Seng(BJLS),是在碳钢表面镀覆锌(Zn)层以防止腐蚀的钢材。锌层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保护钢材: 屏障保护: 暴露于大气中时,锌层表面会形成由氧化锌、氢氧化锌和碱式碳酸锌构成的致密保护层,从而减缓进一步腐蚀。 牺牲阳极(阴极)保护: 锌的电化学活性高于铁,因此在划痕和切边处会优先发生腐蚀,从而保护下方裸露的钢基。 视镀层重量及使用环境不同,镀锌钢的耐腐蚀年限通常为10—50年。此外,该材料洁净,易于成型和加工,因此成为建筑领域的标准材料。它广泛应用于屋架(包括轻钢桁架baja ringan)、屋面、墙面围护及类似用途,同时也用于家电、通风管道及一般制造业。   生产工艺:热镀锌为应用最广泛的工艺 "镀锌"(galvanizing)一词源自意大利医生兼物理学家路易吉·伽伐尼(Luigi Galvani),热镀锌工艺本身则由法国工程师斯坦尼斯拉斯·索雷尔(Stanislas Sorel)于1837年取得专利。目前,板材镀锌主要采用以下两种连续工艺: 热镀锌(HDG): 应用最为广泛的工艺路线,镀层较厚且单吨成本较低,适用于建筑领域。 电镀锌(EG): 镀层薄而均匀,表面质量更佳,主要用于汽车外露面板及家电。 下图展示了两种生产工艺路线。     二、法律框架:WTO规则与PP 34/2011下的反倾销机制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定义,倾销是指企业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产品,正常价值通常为该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售价。倾销产品可能大量涌入进口国市场,损害当地生产商利益。《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及WTO《反倾销协定》允许包括印尼在内的成员方在倾销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时,征收关税以抵消倾销幅度。 在印尼,上述规则通过《2011年第34号政府条例》(PP 34/2011,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予以实施。当申请书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以下事项时,KADI可启动调查: 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国内产业遭受实质损害; 倾销进口与该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并非所有生产商均有资格提出申请。申请必须由"国内产业"(Industri Dalam Negeri)提出或代表其提出。该资格须依据PP 34/2011第4条第(3)款(b)项、第6条第(1)款(a)项以及WTO《反倾销协定》第5.4条规定的两项门槛进行检验,KADI在决定是否立案前会对两项门槛逐一核查。 若调查认定存在倾销,KADI将向贸易部长提交建议,最终反倾销税(Bea Masuk Anti-Dumping,BMAD)随后通过财政部长条例(PMK)征收。在作出肯定性初裁后,亦可征收临时反倾销税(BMADS)。   三、案件概况:9个HS编码纳入审查,损害调查期为三年 依据第AD.02/591/KADI/09/2026号公告,印尼政府通过KADI对自中国进口的镀锌钢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由印尼镀锌钢生产商提出,KADI在发现倾销行为对国内生产商造成损害的证据后决定立案。下表列示了产品范围、9个HS编码及涉案企业。     下图展示了本次调查的时间线。     主要立案理由:产业代表性,以及价格与数量证据所体现的因果关系 KADI基于两方面主要理由启动调查:第一,申请人具备代表国内产业的资格;第二,有证据表明中国进口产品与国内产业所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产业代表性:申请人及支持企业合计约占国内产量76% PT Tata Metal Lestari与PT ArcelorMittal Nippon Steel Indonesia是印尼主要的镀锌钢生产商,支持企业亦为行业内的成熟企业。如下图所示,无生产商对申请表示反对,因此该群体满足PP 34/2011第4条第(3)款(b)项及第6条第(1)款(a)项规定的两项产业代表性门槛,KADI据此得以推进调查。     价格与数量证据所体现的因果关系 价格证据:持续的价格削减与成本—价格挤压 价格是采购通用级镀锌钢的首要考量因素。为维持国内市场竞争力,申请人持续下调销售价格。如下图所示,其销售价格降幅大于销售成本降幅,导致单吨利润逐年收窄。即便如此,中国产品在整个期间内每年仍低于申请人产品价格。 2024年价格削减幅度最大。当年,中国房地产下行加深,国内钢材需求走弱,中国钢厂遂以低价将过剩产量销往出口市场。受此影响,申请人国内业务利润大幅下滑,2023—2025年年均趋势降幅约55%。     SMM认为,这一现象属于价格抑制,而非单纯由成本下降驱动的价格下跌。这一区别在WTO《反倾销协定》第3.2条下具有重要意义。若价格下跌仅源于成本下降,利润率理应保持稳定;而实际情况是价格降幅大于成本降幅,表明申请人已丧失定价能力。第3.2条正是将此类情形视为损害的证据。   数量证据:中国产品占消费比重升至52%,申请人份额降至8% 下图展示了2023—2025年的进口量及市场份额变化。以下两点尤为值得关注: 中国产品吸收了需求增量: 同期表观消费量增加约16.5万吨,与中国进口增量基本相当。换言之,中国产品占据了市场增长部分并挤占了其他进口来源,而申请人份额则有所下降。 其他出口国同样被中国产品抢占份额: 这表明压力主要来自中国产品的定价,而非一般性的进口竞争。但由于其他国内生产商份额有所上升,申请人份额的下降可能部分源于国内产业内部竞争,这是KADI依据《反倾销协定》第3.5条开展非归因分析时需要剥离的因素。     因果关系:价格挤压构成本案核心依据 综合来看,现有证据所体现的因果关系以价格为核心。即便申请人已将价格下调至压缩自身利润的水平,中国产品价格仍持续低于申请人产品。数量数据亦对此形成印证:中国进口产品吸收了需求增量,并挤占了其他供应来源。由于同期其他国内生产商份额有所上升,本案损害论证的最有力部分在于价格与利润挤压,而非国内产业整体市场份额的流失。基于上述初步证据,本案已满足立案要求。   四、影响:短期内无直接影响,长期或将改变贸易流向 由于调查仍处于初期阶段,现阶段尚未对市场产生直接影响,主要时间节点详见上文时间线。根据WTO规则,临时措施不得早于立案后60日实施,因此临时反倾销税最早须至2026年11月14日前后方可征收。 鉴于印尼约52%的镀锌钢消费来自中国,相关影响预计将逐步显现: 初期阶段: 中国镀锌钢预计仍将在市场上正常供应。 长期来看: 若倾销成立并征收反倾销税,进入印尼的中国镀锌钢产品预计将减少,国内生产商将相应提升产量。这将改变贸易流向,中国产镀锌钢需另寻新市场。   五、SMM观点 SMM认为,此次调查是印尼镀锌钢行业的积极进展。上述价格与数量证据,尤其是中国产品占消费比重达52%以及持续存在的价格削减,为本次审查提供了明确依据。 中国市场方面,镀锌板卷需求已十分疲弱。随着印尼可能对热镀锌板卷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卖方或需寻找新市场或其他应对方案。目前镀锌板卷天津港FOB价格约为571美元/吨,已处于较低水平。由于需求持续疲软,库存预计将继续累积,或于国庆假期后第二周见顶。与此同时,钢厂为维持市场份额,产量保持高位。据市场消息,2026年上半年全国镀锌板卷企业平均产能利用率为64.78%。因此,卖方在产品销售方面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而印尼潜在的反倾销措施将进一步收窄其市场空间。 除反倾销这一最直接的保护手段外,还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升镀锌钢行业乃至整个钢铁行业的竞争力: 贸易救济: 印尼是东南亚最大的钢铁市场之一,本次调查等贸易救济措施可在支持国内生产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进口配额: 进一步关注进口配额的发放方式,并进一步明确许可进口量信息,将有助于配合KADI的工作。由此,保护措施将同时来自反倾销措施与审慎的配额分配。 钢价与锌价: 镀锌钢价格同时取决于钢材和锌,而近期锌价有所上涨。对钢价与锌价进行联动监测,有助于保持国内镀锌钢的价格竞争力。 数据来源声明:除公开信息外,其余数据均由SMM基于公开信息、市场交流,并依托SMM内部数据库模型处理得出,仅供参考,不构成决策建议。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