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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调查机关对进口热轧板卷[Hot Rolled Flat Steel (HRC/HRFS)]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以到岸价(CIF)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包括临时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5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为13.6%且不低于3673埃及镑/吨、2026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为13%且不低于3511埃及镑/吨、2027年9月14日至2028年9月13日为12.5%且不低于3376埃及镑/吨。措施实施以部长征税令为准。以上措施不适用厚度超过20毫米且宽度大于1600毫米的热轧板卷。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40、7208.51、7208.52、7208.53、7208.54、7208.90、7211.14、7211.19、7225.30、7225.40、7226.91、7226.99。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提交磋商申请。 埃及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Ministry of Investment and Foreign Trade Trade Remedies Sector 联系人:Mrs. Yomna Elshabrawy 地址:New Capital – Governmental District Cairo, Egypt. 邮箱:mailto:itpd@tas.gov.eg 2025年4月27日,埃及在官方公报发布消息称,应埃及生产商申请,埃及于2025年4月22日对进口热轧板卷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5年9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埃及对该案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初裁。案件调查期为2021年1月~2024年12月。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EGY11.pdf&Open=True
2026年2月2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Deacero, S.A.P.I.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强化钢铁绳缆(西班牙语:productos de presfuerzo)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217.10.02、7312.10.01、7312.10.05、7312.10.07、7312.10.08和7312.10.99。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5年2月16日,墨西哥对原产自中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强化钢铁绳缆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2月26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中国、西班牙和葡萄牙涉案产品分别征收1.02美元/千克、0.13美元/千克和0.4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21年2月25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8月12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墨西哥经济部于2016年2月26日作出的反倾销终裁不变,措施自2021年2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80987&fecha=26/02/2026
2026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Steel Road Whee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ingmin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Co.,Ltd.)、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Tangshan Xingmin Wheels Co., Ltd.)、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Xianning Xingmin Wheels Co., Ltd.)以及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公告附件)税率均为50.3%,其他公司税率为66.4%,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708 70 10、ex 8708 70 99和ex 8716 90 90(TARIC编码为870870 10 80、8708 70 10 85、8708 70 99 20、8708 70 99 80、8716 90 90 95和8716 90 90 97)。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9年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2020年3月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作出反倾销终裁。2025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042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北营矿业高锰钢铸件等项目 (BG2026020036)(BGBCGFHGXHD260228270076)采购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设备备件采购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营矿业高锰钢铸件等项目 (BG2026020036)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1日08时00分至2026年03月1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北营矿业高锰钢铸件等项目 (BG2026020036)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振动电机等项目(AGGFGSHGXHD260301270310)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振动电机等项目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有钢铁冶金、石化、电力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供货业绩证明(均在2022-2024年内)。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符合相应的电机能效国家标准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2日08时00分至2026年03月1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振动电机等项目采购公告
据世界钢铁协会统计,1月份,世界粗钢产量为1.47亿吨,同比下降6.5%。 世界最大粗钢生产国中国粗钢产量为7530万吨,同比下降13.9%。 亚洲其他国家中,印度产量为1510万吨,增长10.5%。日本产量为680万吨,下降0.5%。韩国产量为560万吨,增长5.0%。伊朗产量为260万吨,增长15.1%。 土耳其产量为340万吨,增长5.8%。 欧盟27国产量为1030万吨,下降2.3%。其中,德国产量为310万吨,增长15.0%。 俄罗斯产量为550万吨,下降7.4%。 美国产量为710万吨,增长3.3%。 巴西产量为270万吨,下降1.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粉材废钢(压块)(AGGZZBHHD260227269796)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供应中心招标管理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粉材废钢(压块)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流通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之后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7日13时00分至2026年03月0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鞍钢粉材废钢(压块)采购公告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6年3月份本部钒钛球团矿第一次采购 1.2 委托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原燃料采购中心燃料采购管理 1.3 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1.4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 1.5 项目概况:详见委托申请附件的公开附件 1.6 平台和网址: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TPBidder)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委托申请附件的公开附件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3月31日 2.3 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方案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见附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2026年3月份本部钒钛球团矿第一次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重机北部厂FA10012602130000072511576钢板等(AGZJGSHGXHD260227269823)采购人为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重机北部厂FA10012602130000072511576钢板等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扫描件、证书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要求提供供货业绩:提供近三年的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及发票。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27日13时00分至2026年03月0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招标详情: 》鞍钢重机北部厂FA10012602130000072511576钢板等采购公告
商务部今天发布公告,公布调整对加拿大反歧视措施。 2025年3月8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5年第11号公告,公布就加拿大对华相关限制性措施进行反歧视调查的裁定并采取反歧视措施。鉴于目前情况发生变化,调查机关决定对反歧视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反歧视调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2024年9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40号公告,决定就加拿大对自中国进口相关电动车辆和钢铝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进行反歧视调查。 2025年3月8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11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相关规定,就加拿大对自中国进口相关电动车辆和钢铝产品加征关税等歧视性措施,采取反歧视措施,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二、措施的调整 根据商务部2025年第11号公告,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反歧视措施可以按程序调整、中止或取消,包括:(一)被调查国(地区)政府已经调整或者取消被调查的措施或者做法;(二)被调查国(地区)政府已经就造成的损害向中国提供适当的补偿;(三)被调查国(地区)和中国通过磋商等方式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四)被调查国(地区)政府进一步采取实质性措施;(五)其他适当情形。 近期,中国和加拿大就处理有关经贸问题形成了初步联合安排,加拿大政府正式宣布部分调整对自中国进口钢铝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调查机关经认定,符合上述(一)、(三)项情形,决定对现行反歧视措施进行相应调整,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不加征反歧视措施相关关税。调整加征关税措施另行公告。 三、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调整对加拿大反歧视措施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我们注意到,近日加拿大调整了对中国钢铝产品等加征关税措施,随后商务部也发布了调整对加拿大反歧视措施的公告。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商务部于2024年9月26日就加拿大对华相关限制性措施发起反歧视调查,并于2025年3月8日发布裁决公告,宣布对加采取加征关税的反歧视措施。 为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中加双方就妥善解决电动汽车、钢铁和铝产品、农水产品等领域的经贸问题做出了具体安排。近期,加政府正式宣布部分调整对华钢铝产品等加征关税措施。这符合中方调整反歧视措施的情形,中方决定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的部分进口商品不加征反歧视措施相关关税,并于2026年2月27日依法发布公告,正式宣布相应调整对加拿大反歧视措施。 中方愿与加方一道,继续以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为引领,推动中加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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