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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期能源: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

    3月26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下述合约自上市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集运指数(欧线)EC2703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20%,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2%。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比例基础上调整。 关于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6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6日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交易限额

    3月26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新上市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703合约上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该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6日

  • 3月29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表示,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3〕74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4月3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4月4日(星期四)至2024年4月7日(星期日)休市。 2024年4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4年4月2日(星期二)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6、EC2408、EC2410、EC2412、EC250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调整欧线集运相关期货合约交易限额

    3月18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相关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3月20日(周三)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如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调整欧线集运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

    3月18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3月20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6、EC2408、EC2410、EC24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6%。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调整国际铜、欧线集运指数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及交易保证金比例

    2月5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表示,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3〕74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2024年2月8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休市。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 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5%,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7%。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春节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 大商所:春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

    大商所发布通知,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4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7%;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铁矿石、焦炭、焦煤、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生猪、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原文如下: 关于2024年春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4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3%,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7%;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玉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豆粕、豆油、生猪、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6%,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和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将粳米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6%,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将铁矿石、焦炭、焦煤、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淀粉、生猪、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点击查看链接详情: 》关于2024年春节假期调整相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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