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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3月20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6、EC2408、EC2410、EC241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6%。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2月5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表示,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3〕74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2024年2月8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休市。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 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404、EC2406、EC2408、EC2410、EC2412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5%,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7%。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春节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2月5日,上期所表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4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3〕127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2024年2月8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4年2月9日(星期五)至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休市。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 自2024年2月7日(星期三)收盘结算时起,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铜、铝、锌、铅、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白银、线材、天然橡胶、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氧化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 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镍、锡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春节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4月25日,上期所发布公告表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3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2〕144号),现对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休市。 2023年5月4日(星期四)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镍、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4月25日,上期所发布公告表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3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2〕144号),现对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3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休市。 2023年5月4日(星期四)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不锈钢、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 镍、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3年5月4日(星期四)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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