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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钢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开工建设

    12月15日,南钢光伏发电二期项目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利用煤筒仓、智慧运营中心、职工食堂等区域,建设约30万平方米、装机容量25兆瓦的光伏发电机组。目前,已在能源动力事业部水厂区域施工。 南钢作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单位,先后获评工信部“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绿色设计产品”,中钢协“清洁生产环境友好型企业”,连续上榜“绿色发展标杆企业”,荣获“最美绿色钢城”称号。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和末端固碳的总体思路,南钢实施“碳十条”行动纲要,“基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智慧能源体系建设”获得第二十届冶金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作为唯一钢企入选江苏省首批“双碳”科创专项。2022年,南钢上榜江苏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入选江苏省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典型案例。 近年来,南钢坚持推进绿色化技术创新、协同发展,率先于2020年5月11日完成光伏发电一期项目的建设,在南钢一号服务区、板材厂区、棒材厂区、港池库区等4个区域约50万平米屋面建设安装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约9万块。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30MW,自并网发电至2022年11月累计发电量约5200万千瓦时,项目发电效率约81%(高于行业平均水平5个点以上),减排二氧化碳约4万吨,相当于节约了生产9万吨钢的电耗,极大地助力了南钢节能减排事业,为南钢打造节能减排绿色名片贡献了力量。 南钢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届时,南钢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5兆瓦,一年可增加光伏发电2300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8万吨。

  • 广济药业拟就5.9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广济药业发布公告,为充分利用公司厂区建筑资源,优化电源结构,增加能源供给,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拟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润科技”)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万润新能源”)就5.9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万润新能源拟在广济药业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建筑物屋顶、地面及水塘上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设施。广济药业用电优先使用万润新能源建设的光伏电站所发电能。 公告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发展、双碳环保、能源再生等政策,能有效的提高公司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公司可享受光伏发电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有利于优化电源结构,增加能源供给,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 万润科技拟不超2400万元投建广济药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万润科技(002654.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万润新能源”)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济药业”)建筑物屋顶及地面和水塘上共约60,000平方米建设5.99MW(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光伏并网电站,并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预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400万元;光伏项目所发电量以折扣电价形式由广济药业优先消纳,剩余部分上网。万润新能源通过上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获取收益。 本次万润新能源投资建设广济药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属于长江产业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之间业务协同,有利于公司培育和布局分布式综合能源服务“副产业”,扩大湖北区域综合能源赛道的业务布局,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 甘肃定西:“十四五”第二批800MW风光电项目竞配启动

    12月9日,甘肃省定西市发改委发布《定西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80万千瓦,共有4个风电项目(合计40万千瓦)、6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40万千瓦)同时竞配。 公告要求,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储能设施要求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风光电项目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具备并网条件,风电项目在2024年6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全文如下: 定西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一、竞配条件 为科学合理配置全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根据《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全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精神,受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定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择优选择定西煜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咨询单位,对定西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二、竞配项目概况和竟配范围 1.项目名称:定西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2.竞配规模: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80万千瓦,共有4个风电项目(合计40万千瓦)、6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40万千瓦)同时竞配,各标段项目竞配信息见下表: 3.竞配范围: 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4.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风光电项目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具备并网条件,风电项目在2024年6月30日前具备并网条件。 5.经营期及上网电价: 本次竞配项目均为市场化并网项目,经营期及上网电价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 6.储能系统要求: 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5%,储能设施要求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7.项目的变更及转让: 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风光发电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包括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三、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牵头或控股企业主体在本次竞配的所有标段中最多只可申报2个。牵头或控股的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牵头或控股的申报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企业主体,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的申报。 3.本次竞配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企业和成员企业之间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授权书应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4.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企业净资产与申报风光发电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5%(评审时风光发电项目造价统一按 4 元/瓦估算)。若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联合体牵头企业的净资产须满足上述要求。 5.其他要求: (1)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 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申报企业在定西市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以联合体形式申报的,联合体牵头企业应满足上述全部要求。 四、竞配文件的获取 1.竞配文件的发售期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日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有意参加申报者,发送邮件至494864146@qq.com(邮件标题注明“XXX公司参与定西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并与咨询单位联系竞配文件获取事宜。 2.竞配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竞配文件时请提前办理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 3.竞配文件领取形式:现场领取或以线上电子版形式发放。 4.报名资料: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汇款单扫描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开票信息等有效企业信息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咨询机构邮箱494864146@qq.com,最后电话确认咨询公司已经收到。 5.领取地点: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1座1704。 6.在办理竞配文件购买或竞配保证金提交汇款时,请按竞配公告和竞配文件内容在备注栏/摘要栏注明所申报项目竞配编号,同时注明公司简称、用途(文件费)。因标注不清导致未能及时查收造成无法申报或无法办理退款等手续的风险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五、申报文件的递交 1.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申报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临洮路阳光馨苑B区甘肃润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申报文件应采用面呈方式送达至指定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dingxi.gov.cn/);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竞配咨询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配置方:定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1座206 电话:0932-8620202 咨询单位:定西煜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1座1704 联系人:王雅婷 电话:18093290901 邮箱:494864146@qq.com 账户名称:定西煜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收款账号:101932000851115 定西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

  • 贵州省:关于清理“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发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万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新能源企业: 为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根据《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纳入我省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后推进滞后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完成“十四五”第一批项目清理工作,涉及项目40个、装机368.7万千瓦,现予以公布。 请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工作,持续营造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结合清理情况做好2023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项目申报;清理项目释放的消纳空间,电网企业应及时增补符合条件的项目,进一步做好项目接网工作,做到“应并尽并”;各新能源企业应加快项目推进,做好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工作,做到“能并早并”。 点击查看原文件: 《关于清理贵州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 深圳: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培育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

    据深圳发改委消息,12月5日,《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发布,其中提到,深圳将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光伏项目。 原文如下: 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优化调整我市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进我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推广应用,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 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光伏项目。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要强化光伏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支持以区为建设单元整区推进,做好光伏项目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建设运营工作。鼓励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建立光伏发电应用协调工作机制,引导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建设光伏项目,择优选取专业化企业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二、完善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加强建筑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光伏项目管理操作办法,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申报流程,明确项目备案、建设、验收、运维等工作要求。项目主体应在建设前向所在区发改部门申请项目备案,各区政府要主动协调项目备案、建设管理等工作。项目建成后,项目主体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项目验收,电网企业负责并网验收。[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 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持续提升光伏材料、组件及配套设备等技术水平,强化光伏装备、电池片及组件、系统集成、电站建设运维产业链条。做大做优光伏逆变器、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着力推动光伏逆变器向高功率密度化、电网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新一代晶硅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异质结电池、钙钛矿电池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推动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降本增效。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建立光伏产业骨干企业培育机制,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和光伏能源建设运营管理企业快速发展,努力形成一批光伏制造、运维龙头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配合] 四、创新光伏项目投融资服务。 充分发挥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发挥深圳气候投融资改革优势,引导碳减排支持工具为光伏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加大对光伏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鼓励担保机构对光伏项目开展信用担保。[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光伏并网管理和服务。 电网企业要简化光伏项目的并网流程,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项目,其接网工程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光伏项目的上网计量和发电计量装置由电网企业免费提供。电网企业要积极推广虚拟电厂应用,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调度运行,保障光伏项目电量全额消纳。[深圳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并网光伏电价结算方式。 推动光伏项目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实现分布式资源的实时监测和调度。鼓励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对接入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的项目优先安排电费按月度结算。加快推动光伏项目以虚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尽最大限度体现光伏绿电价值。探索建立光伏项目绿电交易与碳排放交易衔接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深圳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配合] 七、实施薄膜光伏项目财政补贴。 对于本市范围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计量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市级财政对纳入补贴范围项目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的发电量予以补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配合] 八、强化安全责任监管。 项目主体承担项目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施工安全,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负责项目运行安全监管,制定运行和维护技术手册,定期检查及维护,保障项目安全运行。各区电力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土地监察等部门建立光伏安全运行联合监管机制。[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 鑫铂股份与华电新能源安徽分公司签署协议 携手开发天长市新能源项目

    鑫铂股份(003038.SZ)公告,公司与华电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开展全方位的技术与商业合作,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天长市新能源项目。 协议约定,公司在安徽省天长市投资不低于20亿元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扩产项目,同时双方通过发挥各自优势,拟在天长市共同开发规模不超过500MW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双方在该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的股权合作、项目建设与供应合作等。华电新能源安徽分公司负责该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并严格按华电新能源的标准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负责协调项目顺利落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项目正常推进。 公告显示,安徽省的光照条件具有发展光伏的天然优势;同时,安徽省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十四五”期间,新增并网风电、光伏发电装机1800万千瓦左右。在此背景下,有利于本次框架协议的后续推进落实,能进一步消化公司光伏铝边框和支架的产能,同时提升公司光伏铝边框和光伏支架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 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 能并早并有关工作

    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各单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 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发电企业: 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增长并保持较高利用水平,第四季度新能源投产并网较为集中。保证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既有利于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发挥新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间的保供作用,也有利于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底前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二、请各单位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力争同步建成投运。 三、请各单位科学组织力量,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期,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做好各项工作,为能源电力供应保障发挥积极作用。 四、对于第一批、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梳理本行政区域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请各电网企业梳理本供电营业区内尚未提交接网申请及接网送出工程未纳入国家或省级电力规划情况;请各发电企业梳理本企业接网送出工程建设滞后情况,形成清单,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清单反馈我局新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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