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能力水平,工信部研究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是具体原文:
公开征求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链条监督管理,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能力水平,我们研究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见附件2),并于2026年12月6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3
传 真:010-68205337
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