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储能系统协会(BVES)计划就《供电安全与容量市场法》(StromVKG)向欧盟委员会提起诉讼,认为该法案限制竞争,违背了非歧视性、技术中立和公平竞争原则。法案规定,未来数月将招标新建总容量9吉瓦的发电设施,参与方需满足连续10小时以恒定功率供电、中断1小时后可再次供电10小时的条件,这仅适用于燃气电厂。另有2吉瓦招标将于2026年进行,电池储能可参与。BVES指出,储能虽形式上可参与,但实际因多项标准叠加而被排除在主要容量市场外,尤其是对储能聚合解决方案的禁止或严格限制。
BVES批评,法案中的韧性标准要求50%设备组件来自欧洲,但燃气电厂完全豁免,而储能等需遵守严格产地要求。协会支持将瞬时备用纳入容量机制,但认为该要求被用于推高成本,进一步排斥储能。BVES主席Urban Windelen表示,该法案为德国未来15年技术发展“戴上镣铐”,限制了供应安全的选择。德国可再生能源联合会(BEE)也批评招标设计偏向昂贵燃气电厂,扭曲竞争,10+1小时规则实际排除了电池储能和沼气设施,呼吁调整招标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