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分析】SMM对于《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解读

5月18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置换办法》)。SMM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对比整理及分析:

  • 《置换办法》核心修订内容

《置换办法》进一步加严了产能置换要求,更加突出差异化政策引导,强化了监督管理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提高置换比例。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置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25:1。

二是逐步取消不同企业间产能置换。对不同企业间实施产能置换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后,仅可通过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产能转移。

三是设置有效期。明确方案有效期为24个月。

四是规范不锈钢企业设备建设。不锈钢企业建设熔化合金感应炉设备数量和容积,须与其电炉或转炉工艺的需求相匹配,防范企业滥用熔化合金名义建设感应炉新增炼钢产能。

五是支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建设氢冶金等低碳冶炼设备、电炉以及特钢企业建设限制类及以下电炉可实施差异化置换比例。

六是增加产能置换方案闭环管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核实产能置换方案落实情况,按年度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

七是强化政策联动。在环评、排污许可、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等方面,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政策协同,形成部门合力。

  • 置换比例的提高及统一化,意味着从源头把控钢铁行业总产能

对比2021年,新修订的《置换办法》对于钢铁企业产能置换要求趋于严格。具体来看,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从2021年版本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提升为全国范围内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

兼并重组置换比例由2021年版本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1.1:1,提高至全国范围内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25:1,再次凸显政策层面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绿色低碳发展总方针。

另外,SMM认为,新规不再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异化管控,非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同步提升至全国统一水平,这意味着每新建1吨产能,将退出1.5吨旧产能,从源头把控行业总产能,确保产能持续性下降;除此之外,也能够有效遏制非重点管控区域钢铁产能的无序扩张,推动行业产能持续优化。

 

  • 不同企业间产能置换设置过渡期,或将刺激行业迎来一轮产能置换“高峰期

新规通过设置2年过渡期,逐步取消不同企业(集团)之间炼铁、炼钢的产能置换,此举旨在结束存续十余年之久的跨企业间“钢铁产能指标交易”模式。

SMM认为,过渡期的设置,有较高的概率导致新规落地后的2年内,钢铁行业迎来一轮产能置换“高峰期”,部分此前本就有产能置换计划的企业或考虑加快进程,短期内没有相关计划的企业也将考虑是否在政策窗口期内落地置换或兼并重组,最终将导致2年的产能置换“高峰期”内,一定程度对冲钢铁行业总产能减量的同时,反向刺激钢铁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

新规执行过程中,受制于自身规模体量、技术水平等约束,中小型民营钢企可能面临着实质性兼并重组的资金门槛。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优质中小民营钢企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包括加快低碳转型、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以提升核心竞争力等转型升级机会。

 

数据来源声明:

(本报告中除公开信息外的其他数据均是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新闻、研讨会、展览会、企业财报、券商报告、国家统计局数据、海关进出口教据、各大协会和机构公布的各类数据等)、市场交流、依托SMM内部数据库模型,由研究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和合理推断得出,仅供参考,不构成决策建议。

上海有色网对本声明条款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声明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

5月18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置换办法》)。SMM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对比整理及分析:

  • 《置换办法》核心修订内容

《置换办法》进一步加严了产能置换要求,更加突出差异化政策引导,强化了监督管理要求。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提高置换比例。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置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25:1。

二是逐步取消不同企业间产能置换。对不同企业间实施产能置换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后,仅可通过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产能转移。

三是设置有效期。明确方案有效期为24个月。

四是规范不锈钢企业设备建设。不锈钢企业建设熔化合金感应炉设备数量和容积,须与其电炉或转炉工艺的需求相匹配,防范企业滥用熔化合金名义建设感应炉新增炼钢产能。

五是支持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建设氢冶金等低碳冶炼设备、电炉以及特钢企业建设限制类及以下电炉可实施差异化置换比例。

六是增加产能置换方案闭环管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核实产能置换方案落实情况,按年度开展实施情况自查,并报送自查报告。

七是强化政策联动。在环评、排污许可、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等方面,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政策协同,形成部门合力。

  • 置换比例的提高及统一化,意味着从源头把控钢铁行业总产能

对比2021年,新修订的《置换办法》对于钢铁企业产能置换要求趋于严格。具体来看,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从2021年版本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提升为全国范围内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

兼并重组置换比例由2021年版本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1.1:1,提高至全国范围内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25:1,再次凸显政策层面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绿色低碳发展总方针。

另外,SMM认为,新规不再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异化管控,非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同步提升至全国统一水平,这意味着每新建1吨产能,将退出1.5吨旧产能,从源头把控行业总产能,确保产能持续性下降;除此之外,也能够有效遏制非重点管控区域钢铁产能的无序扩张,推动行业产能持续优化。

 

  • 不同企业间产能置换设置过渡期,或将刺激行业迎来一轮产能置换“高峰期

新规通过设置2年过渡期,逐步取消不同企业(集团)之间炼铁、炼钢的产能置换,此举旨在结束存续十余年之久的跨企业间“钢铁产能指标交易”模式。

SMM认为,过渡期的设置,有较高的概率导致新规落地后的2年内,钢铁行业迎来一轮产能置换“高峰期”,部分此前本就有产能置换计划的企业或考虑加快进程,短期内没有相关计划的企业也将考虑是否在政策窗口期内落地置换或兼并重组,最终将导致2年的产能置换“高峰期”内,一定程度对冲钢铁行业总产能减量的同时,反向刺激钢铁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

新规执行过程中,受制于自身规模体量、技术水平等约束,中小型民营钢企可能面临着实质性兼并重组的资金门槛。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优质中小民营钢企在此过程中,也存在着包括加快低碳转型、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以提升核心竞争力等转型升级机会。

 

数据来源声明:

(本报告中除公开信息外的其他数据均是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行业新闻、研讨会、展览会、企业财报、券商报告、国家统计局数据、海关进出口教据、各大协会和机构公布的各类数据等)、市场交流、依托SMM内部数据库模型,由研究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和合理推断得出,仅供参考,不构成决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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