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钢制轮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Steel Road Whee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ingmin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Co.,Ltd.)、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Tangshan Xingmin Wheels Co., Ltd.)、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Xianning Xingmin Wheels Co., Ltd.)以及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公告附件)税率均为50.3%,其他公司税率为66.4%,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708 70 10、ex 8708 70 99和ex 8716 90 90(TARIC编码为870870 10 80、8708 70 10 85、8708 70 99 20、8708 70 99 80、8716 90 90 95和8716 90 90 97)。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9年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2020年3月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作出反倾销终裁。2025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6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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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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