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硝酸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根据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硝酸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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