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量项目
1)机制电量
按接网电压等级确定机制电量比例,
接网电压等级110千伏以下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上网电量的100%,
110千伏及以上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80%。
2)机制电价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按照0.3515元/千瓦时执行。
3)执行年限
存量项目投产满20年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
二、增量项目
按照风电、光伏发电两种类型开展竞价。竞价规模按不同类型电源装机容量占比进行分配。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0%。
1)机制电量
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
竞价周期内已成交的中长期交易电量、绿电电量,相应调减竞价申报比例上限。
2)机制电价
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上下限分别为:风电:0.19~0.3515元/度;光伏:0.25~0.3515元/度。
3)执行年限
增量项目执行期限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