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十五五”省级风光基地规划的通知》,计划谋划一批省级风光大基地项目。文件要求,各市能源局需全面统筹本市风光资源特点、国土空间规划、现有电网架构、新能源消纳能力及电力接入条件,同时兼顾已规划风光项目的建设进度与区域电网的未来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各市需拓宽规划思路,科学布局,确保与“十五五”整体规划相协调,并积极申报省级风光基地项目。项目选址原则上以单个县域为基本单元,也可根据周边县域的资源及建设条件进行跨县域整合规划,实现风光资源的一体化布局与建设。每个基地项目的规模不得低于50万千瓦,且投资主体需相对集中,以切实提升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及综合开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