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36号文:存量除绿电外100%执行0.3655元/度;增量竞价上限0.32元/度,10年!

一、存量项目: 机制电量规模:与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新能源电量规模相衔接,单个项目纳入机制电量的年度比例默认为该项目投产年份至2025年12月31日,各自然年度域内非绿电交易电量占域内全部结算电量比例的最低值(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 机制电价:按照各项目现行非市场化电量价格政策执行。(基本保持在每千瓦时0.3655元水平) 执行期限:期限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以项目投产时间计算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与投产满20年较早者 二、增量项目: 机制的电量规模:与现有新能源非市场化电量比例适当衔接;单个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的电量,可适当低于其全部上网电量。 机制电价:竞价上限暂按照0.32元/千瓦时确定; 执行期限:初期按照10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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