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36号文”:存量0.3964元/kWh,电量100%,增量12年;现货0~1.5元/kWh

【SMM快讯】10月15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联合发布《重庆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内容如下: 存量项目: 1.存量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即全容量并网,下同)的新能源项目。 2.机制电量规模。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衔接现行保障性收购政策,规模上限为100%。单个项目在签约规模上限范围内每年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首次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电网企业签订《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协议》的,分布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默认按100%执行,集中式项目默认放弃机制电量。 3.机制电价。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按0.3964元/千瓦时执行。 增量项目: 1.增量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2.电量规模。竞价电量规模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3.机制电价。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竞价确定。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