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新能源存量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电量规模与辽宁省2024年保障性优先发电的实际执行情况、2025年保障性优先发电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妥善衔接。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参照集中式项目管理的分布式项目中单个项目纳入机制电量比例不超过项目全年上网电量45%,海上风电项目不超过项目全年上网电量55%,分布式项目(不含参照集中式项目管理的分布式项目)不超过项目全年上网电量100%,每年纳入机制电量规模的比例不得高于上一年水平。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按照国家政策上限执行,标准为0.3749元/千瓦时(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