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据工信部网站,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对《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提到,为应对电动隐藏式车门把手新技术、新安全需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车门把手安全性,筑牢汽车安全底线,组织开展了门把手标准的制定工作。
征求意见稿提到,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锁止装置处于锁止状态时,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