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源电价改革方案征意见

月3日,浙江省发改委公开征求《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配套实施细则意见。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机制电量:通过全省集中性竞价确定,实行分类组织竞价。分类组织竞价时,同一年度竞价采用相同的竞价上限、下限。参与深远海(国管海域)风电竞价主体较为集中的,不单独组织竞价,可由“根据项目成本调查结果,与其他类型竞价结果联动”等市场化方式形成机制电价。除统调新能源项目外,其他新能源项目应在全容量投产后参与竞价。为有序衔接现行政策保障平稳过渡,2025年第一次竞价申报价格上限不高于0.393元/千瓦时(90%×2025年1-5月中长期交易均价+10%×2025年1-5月新能源现货实时市场均价);申报价格下限由能源主管部门考虑最先进电站造价水平折算度电成本(仅包含固定成本)确定。执行期限:执行期限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原则上为8~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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