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M新能源快讯】

7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确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其中包含含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据悉,此前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起征点为130万元,此次调整意味着消费者购买不含税90万元汽车需多支付9万元以上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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