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输变电工程2025年储能柜采购框架招标

6月19日,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储能柜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480.00 万元。

招标范围:通过本招标项目确认后的中标人,应按要求交付质量合格产品,并按招标人要求交货到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和配合施工图设计、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据了解,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而后者股东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两者分别持股51%和49%,其中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为东莞市国资委,东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南方电网。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储能柜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5060769)

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储能柜采购框架招标(招标编号:XM2025060769),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储能柜采购框架招标

1.2 招标编号:XM2025060769

1.3 招标人: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采购模式:框架

1.6 项目类别:货物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1.10 项目概况:2025年储能柜采购框架招标。

1.11 实施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1.1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13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480.00 万元,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本项目由于采用框架招标的模式,可能出现中标人在协议期内无实际发生量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4 交货期:拟自项目设备下需求单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1.15 质保要求:投标方应对其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5年的“三包”质量保证。质保期内如发生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中标方应免费更换其他同质量或更高一级的品牌产品,并延长整柜质保2年,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停运或减容运行,期间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1.16 合同签订:本项目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由东莞市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通过本招标项目确认后的中标人,应按要求交付质量合格产品,并按招标人要求交货到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和配合施工图设计、电网接入系统检测、全部工程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储能柜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保修承诺书。

(二)招标明细

备注:在招标结果执行过程中,如果实际工程量与原预估量偏差较大时,在预计采购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上限为+50%,下限为-20%:

(三)框架协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框架协议期内

各标包中标人实际工程量达到该标包预估采购金额上限时,即终止该标包中标人的框架协议。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各标包中标人实际工程量达到该标包预估采购金额的上下限之间,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工程量未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工程量预估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四)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包括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调试)、包装、运输、保险(如因未买保险造成人员、货物及第三者的损失由厂家负责)、税费、政府规费、监造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系统接入、系统调试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并要求提供全生命周期储能柜云平台服务一年的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远程线上监控与预警、运行参数调整与优化、数据分析与诊断),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等。其中储能系统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接地等连接和配合(包括电池设备与 PCS 的连接电缆、PCS 与隔离变压器或升压变压器的连接电缆、储能系统自用动力照明等辅助用电的配电系统及电源、防逆流装置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及其他辅助设施。

(五)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有效报价: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要求:供货商投标报价≤最高投标费率100%,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费率<85%的须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

3.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中标费率包干的方式结算,投标人中标费率为x%时,工程结算总价=审定可研报告设备单价x.xx元/Wh×实际装机容量(Wh)×中标人中标费率(x%)。审定可研报告设备单价(可研报告项目IRR必须大于或等于7%),包含但不限于协助项目承包范围的图纸设计,储能电站并网发电所必需的辅材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费用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办理供电相关手续,具体承包范围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合同价款分三期支付:合同价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提供合同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全额发票后甲方支付【20】%,质保期结束后,如无质量问题等情况,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二期:乙方到货后支付【60】%,第三期:成功并网且使用方支付第一笔电费单后一个月内支付【20】%。

三、相关要求

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储能柜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中标单位承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含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确保采购产品符合国家要求。中标单位因未履行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含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包括不配合检测、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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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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