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的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机制,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行业终端用能的比例达到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就近就地消纳比例稳步增加。《意见》围绕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燃料供应、产业培育、要素保障等领域部署了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启“交通网”与“能源网”深度融合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