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部分镀锌钢材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2025年4月1日,工贸部发布第914/QD-BCT号决定,对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韩国(中韩)的部分镀锌钢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税(CBPG)。据此,对原产于中国的商品适用的最高临时反倾销税率为37.13%,对原产于韩国的商品适用的最高临时反倾销税率为15.67%。案件调查过程中,依据对外贸易管理法的规定,工贸部协调相关单位,认真审查和评估进口商品倾销对国内制造业活动造成的影响以及中韩两国生产、出口企业的倾销程度。据海关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12个月内被调查商品的进口量达45.4万吨,较截至2023年3月同期增长91%。即便在工贸部发布立案决定后,自中国和韩国进口的镀锌钢数量依然大幅增加,仅2024年最后9个月,被调查商品的进口量就约为38.2万吨(较同期增长20%)。因此,工贸部考虑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防止镀锌钢进口量快速增长,以免在未来对国内制造业造成严重损害。根据对外贸易管理法的规定,工贸部将继续对国外出口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并对此案作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