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已正式发布。根据该办法,自实施之日起,任何新建的示范小区充电设施,充电企业可获得设备投资30%的补贴,直流和交流设施的功率补贴上限分别为600元/千瓦及300元/千瓦。同时,对于示范小区的业主大会,将根据新建充电车位数量提供一次性补贴。
此外,自实施之日起,对于新建的通用型换电站(能提供跨品牌、跨车型服务)和非通用型换电站,充电企业可分别获得换电设备(特指换电装置充电系统和电池更换系统,不包括电池)投资40%和20%的补贴,功率补贴上限同样为600元/千瓦和300元/千瓦。本办法的实施日期为2025年4月1日,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