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加强“光伏+建筑”风貌管控

广东雷州发布进一步加强“光伏+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 日前,广东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建筑”风貌管控的通知,通知指出,屋顶光伏项目应按照“谁投资、谁备案”的原则进行报装备案。备案前应将所建设的屋顶光伏项目整理形成项目清单,向屋顶光伏项目所在村(居)委会初审,初审通过后将拟建屋顶光伏风貌的设计图纸及效果图报送属地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带图审查,其中各镇辖区范围内的屋顶光伏项目再向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各街道办辖区范围内的向市住建局审查,经审查通过盖章后向投资主管部门报装备案。 屋顶光伏项目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若有)等单位派代表参加,同时应邀请房屋业主参加。项目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应向供电主管部门提出并网验收,验收合格后转入并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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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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