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修订矿物出口政策,允许不可抗力情况下临时出口加工产品]
雅加达,2025年3月4日 —— 印度尼西亚能源与矿产资源部今日发布 2025年第6号部长条例,修订了2024年第6号条例中关于国内金属矿物精炼设施建设完成的相关规定。新条例旨在应对不可抗力情况下,特别采矿许可证持有者在精炼设施无法运营时的临时出口需求。
根据新条例,已完成精炼设施建设但因不可抗力无法运营的铜矿生产阶段特别采矿许可证持有者,可在特定时间和数量内出口加工产品。此举旨在确保采矿活动的经济效益和国家收入,同时推动精炼设施的修复工作。
印尼政府近年来大力推动国内矿物加工业发展,要求矿业公司建设精炼设施以减少原材料出口。然而,部分企业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技术故障等)导致精炼设施无法运营,面临运营中断和经济损失。新条例的出台为企业提供了临时解决方案,同时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