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新能源储能配置新政策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积极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配置新型储能(含租赁)不低于装机容量10%、时长2小时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适当倾斜支持保障利用小时数。2023年7月20日后核准或备案的单独开发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未按要求配储、或配储容量不满足要求的新能源项目,鼓励通过租赁方式配储,租赁合同可作为新能源配储容量和项目并网的依据,租赁协议不短于3年。本通知印发后核准、备案的装机容量不高于10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以单个项目计),原则上通过租赁方式配置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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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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