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新型共享储能发展通知

近日,云南省发改委与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有关新型共享储能发展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文件中指出,2025年将继续实施“新能源+储能”机制。根据要求,集中式风电与光伏发电项目需按至少装机容量10%的比例配置储能容量,且持续时长不得少于2小时。对于未建设新型储能设施或未购买共享储能服务而未达到装机规模10%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包括已建成的项目),则需通过自主协商或参与挂牌交易来自行购买系统调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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