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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据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消息,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今天,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鼓励拟换房人、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锁定新房房源并设定一定期限的“免责期”,“免责期”内若旧房售出,则新房购买继续进行;若旧房未售出,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解除认购协议。

问题解答

问 1、本次活动持续多久?

答:计划实施时间为2024年9月-2025年9月,到期后视情延续。

问 2、本次活动参与主体有哪些?

答: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换房人、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问 3、本次活动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换房人、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换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缴纳一定金额定金,设定一定期限的“免责期”锁定房源;同时换房人委托一家新房项目合作经纪机构委托挂牌出售旧房。“免责期”内若旧房售出,则新房购买继续进行;若旧房未售出,则认购协议无条件解除,定金退还换房人,交易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问 4、换房人具体如何参与活动?

答:

(1)登录“浙里办-e房通-以旧换新”活动页面选定心仪新房项目。

(2)在项目案场具体洽谈选定心仪房源。

(3)在项目案场工作人员指导下完成旧房线上挂牌。

(4)在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指导下完成三方服务协议线下签署。

(5)履行三方服务协议。

问 5、“免责期”是多久?

答:具体以三方约定为准,一般可为三方服务协议签订日起90天内。

问 6、认购新房的定金金额是多少?如何保管?

答:定金具体金额以换房人和开发企业约定为准,为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以旧换新”活动认购新房定金由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指定存证账户委托管理。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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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商品住房

“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决定开展我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和各区、县(市)住建局指导支持,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025年9月。

三、参与主体

全市范围内“以旧换新”换房人、新建商品房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四、活动内容

换房人、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换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缴纳一定金额定金,设定一定期限的“免责期”锁定房源;同时换房人委托一家新房项目合作经纪机构委托挂牌出售旧房。“免责期”内若旧房售出,则新房购买继续进行;若旧房未售出,则认购协议无条件解除,定金退还换房人,交易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参与方式

1.签订三方服务协议。换房人登录“浙里办-e房通-以旧换新”活动页面浏览选定心仪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在对应项目案场工作人员和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指导下完成二手存量房源线上挂牌和三方服务协议线下签署,并缴纳新房认购定金锁定意向房源(定金具体金额以换房人和开发企业约定为准,由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指定存证账户委托管理)。

2.上传三方服务协议。协议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由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在杭州市二手房监管服务平台“以旧换新三方协议录入”模块中录入协议主要内容并上传协议电子文件。

3.履行三方服务协议。在三方服务协议规定期限内(具体以三方约定为准),若二手存量房源售出,则定金划转至开发企业,换房人按约定流程办理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手续;若二手存量房源未售出,则定金退还至换房人。

六、咨询电话

附件:杭州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三方服务协议.doc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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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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