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新规

【上海印发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新规】①商品住宅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标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计价。②按规划要求配建的公共建筑(含全体业主共有的建筑)的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按照商品住宅房屋维修资金归集标准交纳(包括物业出售人与物业买受人交纳部分总和)。(财联社)

暂无简介

李丹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