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关闭拆除,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征求意见稿提到,使用三元材料(镍钴锰酸锂)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65Wh/kg;使用磷酸铁锂等其他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20Wh/kg。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1500W/kg,电池组功率密度≥1200W/kg。单体电池循环寿命≥15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电池组循环寿命≥1000次且容量保持率≥80%。
以下是具体原文:
公开征求对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进行修订,形成《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5月13日前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电话:010-68208265
传真:010-68271654
电子邮箱:wangxun@miit.gov.cn
附件:1.《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2.《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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