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专题

氢能源来了! 新能源的下一个风口?

氢能作为最清洁的能源之一,实现“双碳”目标的“攻坚利器”,新一轮能源革命正席卷全球,各国纷纷“氢”装上阵!

 | 进入专题>

氢能源来了! 新能源的下一个风口?

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公开征求意见

4月2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开信息显示,为切实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关于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邢雪彬

电话:(010)65645595

邮箱:ods@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关于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

为切实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就严格控制第二批13种氢氟碳化物(HFCs)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加强全部18种HFCs化工生产设施环境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地不得新建、扩建附1所列用作制冷剂、发泡剂等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不含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HFCs的化工生产设施,即副产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通过审批的除外。

二、已建成的附2所列用作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需要进行改建或异址建设的,不得增加原有HFCs生产能力或新增附2所列用作受控用途的HFCs产品种类。

三、附2所列用作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进行试生产产生的HFCs也应纳入配额管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取得相应配额后方可进行使用和销售。

四、副产附2所列HFCs的化工生产设施产生的HFCs除作为原料用途使用外,用作受控用途也应纳入配额管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取得相应配额后方可进行使用和销售;或销毁处置,不得直接排放。

五、因特殊需要确需新建、扩建附2所列用作受控用途的HFCs化工生产设施(不含副产设施)的,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企业,依照《条例》予以处罚。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第二批控制的氢氟碳化物名单

2.中国受控氢氟碳化物名单

暂无简介

张珊珊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