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重拳出击:直指财务造假、操纵市场 首提打击以FOF基金、场外期权等实施犯罪

12月28日,最高检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到,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最高检披露,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

最高检指出,随着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FOF基金、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股市“黑嘴”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

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意见》从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完善金融检察体制机制、优化金融生态、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检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围绕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这个重点,立足检察职责提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重点。

在刑事检察方面,重点是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

image

《意见》还强调,“四大检察”在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案件内部协同履职机制,及时移送各类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构建“四大检察”协同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检察体制。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优化金融生态,提出了6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主动参与金融法治建设,重点是要通过立法建议和司法解释工作,推动金融领域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的有效衔接;

二是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处置,推动完善金融行业自律管理;

三是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

四是协同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及时揭露和打击新型金融违法犯罪;

五是大力推进金融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建设,依法保障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建设,充分运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从业人员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动全面形成守法诚信经营的金融市场环境;

六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助力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不断增强全民识别防范金融诈骗风险能力。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将扎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批捕金融犯罪嫌疑人11060人

在本次新闻发布会中,最高检通报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

总体上,当前金融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仍高位运行。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0%,涉及罪名相对集中。

其中,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FOF基金、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

股市“黑嘴”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民事检察部门聚焦金融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能动融入社会治理,开展精准监督,取得积极成效。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近两年来,共受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民事纠纷类案件4800余件,提出抗诉24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0余件。

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529人。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彰显了检察机关助力协同推进金融反腐向纵深推进的信心和决心。

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

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办理獐子岛、回天新材、龙力生物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2023年1-11月起诉证券犯罪316人,同比上升11.7%。依法打击涉私募基金犯罪,起诉430人,同比下降36.7%。

“獐子岛”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依法从严惩治证券犯罪。

2016年,为避免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獐子岛公司原董事长、总裁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制作虚假《月底播贝采捕记录表》,调减虾夷扇贝采捕面积以虚减营业成本,对部分海域已经不存在的扇贝应作核销处理而不作核销处理,虚减营业外支出。

2022年1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等人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0月3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被告人吴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92万元;分别判处其他十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至有期徒刑1年7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宣判后,吴某某等5人提出上诉。2023年5月2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某峰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内幕交易案,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

某银行货币政策司原司长孙某峰,自2002年至2020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郭某某、崔某获取相关政策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二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100万元。其中2014年4月至2019年9月,孙某峰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尚处于保密期内的相关政策信息泄露给他人,帮助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获利。2014年7月至8月,孙某峰从时任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某某处获取了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甲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信息,并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股票账户以929万余元买入某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同年9月,上述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5年4月重大资产重组成功并复牌交易,复牌后该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上涨。2015年6月,孙某峰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1109万余元。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2022年9月30日、2023年3月15日分别提起公诉。2023年7月2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内幕交易罪对孙某峰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10万元。宣判后,孙某峰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SMM在线问答访问TA的主页

上海有色网资讯中心,在线回答您的提问!

SMM在线问答
微信二维码今日有色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关注

下载app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返回顶部
public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