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表示,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
工作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探索有效做法、典型经验、政策机制以及不同地区碳达峰路径作为重点,尊重客观规律,科学把握节奏,不简单以达峰时间早晚或峰值高低来衡量工作成效。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试点的区位特点、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确定试点建设目标和任务,探索多元化绿色低碳转型路径。
坚持改革创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化改革、开展制度创新、加强政策供给,不断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
坚持安全降碳。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先立后破,妥善防范和化解探索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主要目标
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进展,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对其他城市和园区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为推进碳中和奠定良好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