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TCL科技发布公告称,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董事王成拟作出罚款100万元,并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
随后,奥马电器也发布了控股股东及董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由于控股股东TCL家电在收购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等行为,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TCL家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20万元罚款,对TCL家电时任董事长王成、时任董事徐荦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由于“原任职公司TCL家电在收购公司过程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履行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广东证监局对王成、徐荦荦拟作出分别罚款100万元,并给予警告的处罚决定。
此外,由于“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交易证券”,广东证监局拟对TCL家电罚款30万元,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综上,TCL家电合计被罚350万元。
据笔者查询证监会公告,其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如下:
2020年12月29日,奥马电器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134,914,584股将被司法拍卖。
2021年1月6日,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家电)时任董事长王某及时任董事徐某荦安排下属形成了收购奥马电器的初步方案,明确以TCL家电为收购主体,以及参与司法拍卖竞拍、二级市场交易获得奥马电器股份的考虑和具体操作方式。同日,魏某杰表示同意协助参与收购。
2021年1月21日,徐某荦联系高盛达控股(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达控股)总裁邓某,请高盛达控股协助在二级市场购买奥马电器股票。
2021年1月22日,邓某、高盛达控股财务总监陈某和徐某荦见面讨论了相关交易安排。
2021年1月25日,高盛达控股安排相关人员开立证券账户。
2021年1月28日晚间,TCL家电通过奥马电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在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奥马电器股份比例达到5%。
综上,TCL家电通过网上司法拍卖和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增持奥马电器股票收购奥马电器的相关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二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事件,在依法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28日。魏某杰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1年1月6日。
另外,TCL家电为收购奥马电器,除自行参加司法拍卖、在二级市场上购买奥马电器股票外,还与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融泽)、魏某杰签订协议,约定共同收购奥马电器。魏某杰实际通过其本人证券账户及其控制的西藏天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丰)中信证券账户、赖某丽光大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奥马电器股票,筹资由他人参与奥马电器股份司法拍卖。
TCL家电与中新融泽、魏某杰共同对奥马电器进行收购,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TCL家电与中新融泽、魏某杰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TCL家电对外披露了与中新融泽一致行动关系,但未披露与魏某杰的一致行动关系。
同时,在TCL家电收购奥马电器过程中,TCL家电借用高盛达控股(惠州)有限公司下属4家子公司的4个证券账户,由TCL家电决策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奥马电器股票,并通过大宗交易将股票转回至TCL家电。
对TCL家电上述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义务的违法行为,TCL家电时任董事长王某、时任董事徐某荦,制定并执行相关收购方案,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据了解,天津普林、TCL中环、晶晨股份均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翰林汇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长非因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其中,天津普林是因为徐荦荦而发布公告,另外3家,均是因为王成而发布公告。
另外,据TCL科技12月的任免公告,王成系工商管理硕士、德州大学阿灵顿分校EMBA,1997年加入TCL,先后担任TCL多媒体海外业务多个管理岗位负责人、TCL集团人力资源总监、高级副总裁等职务,2017年10月至2021年8月担任TCL电子首席执行官,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担任TCL实业控股首席执行官等职务,2021年8月起任TCL科技首席运营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