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鼓励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除优先发电之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用户可自愿参与交易。
《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市场兜底保障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规范有序组织中长期交易,切实落实高比例签约和分时段签约。引导省内市场主体通过中长期市场签约,锁定全年发用电计划基本盘,稳定价格预期,确保电价疏导到位,合同履约到位,保障电力供应,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完善中长期交易连续运营体系。按照“年度交易为主,月度、月内交易为辅”的原则,优化“年度+月度+月内”交易组织时序,缩短交易周期,加大交易频次,不断深化中长期交易连续运营。
统筹做好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提升交易组织质效,开通零售市场,实现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解耦运行,全面开展中长期分时段带曲线交易,做好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有效衔接。
原文如下:
点击查看原文件: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