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环境部(Minam)周末发表媒体声明称,拒绝国会批准412号法案,该法案免除了宣布破产的矿业公司遵守环境评估程序的责任。
该法案的通过也受到了行政当局的批评,是在“坚持”的法律概念下进行的,这意味着无需进行第二轮投票。该提案最初由右翼Fuerza Popular党的议员César Revilla提出。
具体而言,该法案为正在进行资产重组的公司制定了特别措施。这些措施是在《破产制度一般法》的框架内制定的。
该法律在全体会议上获得批准后,由行政当局将其送回国会,并提出了一些意见。然而,发言人委员会决定免除经济和能源委员会的意见,并将其提交一次投票,最终坚持通过。
“我们强烈反对批准的文本,因为它允许处于不稳定经济状况或破产的矿业公司提出法律论点,这将影响人口的健康,也不能保证任何环境保护。” 该部的公报写道:“这也将鼓励该行业的任何公司在其运营或矿山关闭计划中修改或纳入未经环境批准的元素。此外,他们将能够在没有财务担保的情况下运营,以确保适当的矿山关闭。”
Minam还表示:“已与国家可持续投资环境认证服务机构(National Environmental Certification Service for Sustainable Investments)一起宣布新法律无效,很难相信该法案是通过坚持而强加给秘鲁人民的。”
声明指出:“我们呼吁共和国国会对这项已批准的规范进行评估,因为它将民众的福祉、环境和自然资源置于风险之中,因为它不能保证遵守环境法规,以确保公司妥善处理其环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