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伟明环保发布关于对外投资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并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投资开发建设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包含高冰镍精炼、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高镍正极材料生产及相关配套项目,年产 20 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191 亿元(其中,建设总投资预计约为 115 亿元人民币,项目达产后运营期流动资金总需求约 76 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4.5 亿元投资本项目。伟明盛青负责该项目建设,合资各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适时对伟明盛青进行增资。
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 矿业”)、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控股”)签署《锂电池新 材料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拟合作,在温州市共同规划投资开发建设 高冰镍精炼、高镍三元前驱体生产、高镍正极材料生产及相关配套项目。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盛屯矿业、青山控股与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签署《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总裁专题会议,同意与盛屯矿业、青山控股设立合资项目公司,开展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前期工作及后续投资建设。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合资成立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或“伟明盛青”)。2022 年 6 月,青山控股与下属控股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青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青山控股将其拥有的伟明盛青 19%的股权转让给永青科技。转让后,公司持股 51%,盛屯矿业持股 30%,永青科技持股 19%。伟明盛青已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以伟明盛青为实施主体建设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项目分期实施,项目 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191 亿元(其中,建设总投资预计约为 115 亿元人民币,项目达产后运营期流动资金总需求约 76 亿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34.5 亿元投资本项目;同意合资各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适时对伟明盛青进行同比例增资;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在出资额度内分期出资,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由项目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签署融资协议。若项目公司无法获得项目融资或未足额取得项目融资的,不足部分批准公司以股东借款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资金,借款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如超出该借款金额另行审批决策;授权管理层与相关单位签署合资协议等后续法律文件。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与盛屯矿业、永青科技、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旺达”)就投资建设锂电池新材料项目签署《温州锂电池新材料产 业基地项目合资协议》。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永青科技、盛屯矿业、欣旺达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开展合作,将有助于公司加强与新材料产业链企业合作,积极研发新能源领域新工艺、新技术,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有助于扩展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空间,提升公司营业收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不影响公司业务 的独立性,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形。本项目实施对公司 2022 年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新材料业务领域延伸产生积极作用。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新材料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本次投资生产的主要产品硫酸镍、高镍三元前驱体、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未来价格走势存在不确定性,如果金属镍锂钴等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给项目的盈利能力带来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是公司首次涉足电池新材料制造领域,存在技术、人才储备不足从而给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风 险;储能及动力电池技术发展有可能对新材料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项目产品销售。公司将加强管理和技术研发,减少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技术升级给项目带来的风险。项目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尚需履行可研及环评等前期审 批手续,本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