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5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提升有关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发改委委托技术单位研究制修订了《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等5个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电解锰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修订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清洁生产先进(标 杆)水平;Ⅱ级为清洁生产准入水平;Ⅲ级为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解锰行业(不含锰矿开采)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 产评价指标分为九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原/辅料消耗、资源综 合利用、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温室气体排放、产品特征和清洁生产管理。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电解锰行业(不含锰矿开采)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 会的判断、清洁生产水平认证、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也适用于环境影响 评价、排污许可、环保领跑者、清洁生产提升改造等环境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