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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能源国际合作布局更优化 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超过70%组件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介绍“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全力保障能源安全”有关情况。会上表示,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数量已达到33个。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30多个能源类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切实让绿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华龙一号”等自主核电技术装备出口实现突破,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在海外落地,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超过70%的组件。

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煤炭消费比重从2014年的65.8%下降到2021年的56%,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是历史上下降最快的时期。天然气、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比重从2014年的16.9%上升到2021年的25.5%,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增量中的份额超过60%。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历史性突破11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5.8%,比2014年提高约14个百分点。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核电建设稳步推进,在运在建核电机组77台、装机8335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二。向家坝、溪洛渡、鸟东德、白鹤滩、两河口等大型常规水电站陆续投产,甘肃酒泉、青海海南和海西、新疆哈密和准东、内蒙古鄂尔多斯和锡盟、河北张家口和承德等一批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光代基地建成投产,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第一批项目已全部开工,第二批已拉开建设大幕。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49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9%,较2014年增长4.7个百分点。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电力市场建设深入推进。2021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3.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45.5%。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实施5批459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约5000家,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竞争格局。加快推进油气勘查开采市场放开与矿业权流转、原油进口动态管理等改革,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实现管输和销售分离,“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油气市场体系逐步建立。

2014年以来,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20%,以年均2.9%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6.2%的国民经济增长。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煤炭消费比重从2014年的65.8%下降到2021年的56%,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是历史上下降最快的时期。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同期从16.9%上升到25.5%,占能源消费增量的60%以上。全国超低排放煤电机组超过10亿千瓦。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3.6%,替代散煤1.5亿吨以上。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建成全球最大的充换电网络,累计建成充电设施391.8万台。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了人人有电用。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工程,惠及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全面推行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以来,累计为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1500亿元。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排名大幅上升到第12位,跻身于“全球最佳实践行列”。

我国能源自主保障能力保持在80%以上。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4亿千瓦,人均电力装机容量由2014年的1千瓦增长至1.7千瓦,人均用电量从4000千瓦时增长至近6000千瓦时,超过英国、意大利,接近德国、法国等国家。电力安全运行水平全球领先,全国没有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多次重大活动中创造了保电“零事故”的记录。


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介绍“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全力保障能源安全”有关情况。会上表示,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数量已达到33个。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政府间能源合作机制,与30多个能源类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建立合作关系。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切实让绿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华龙一号”等自主核电技术装备出口实现突破,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在海外落地,光伏产业为全球市场供应超过70%的组件。

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煤炭消费比重从2014年的65.8%下降到2021年的56%,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是历史上下降最快的时期。天然气、水电、核电、新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比重从2014年的16.9%上升到2021年的25.5%,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增量中的份额超过60%。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历史性突破11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5.8%,比2014年提高约14个百分点。风电、光伏、水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核电建设稳步推进,在运在建核电机组77台、装机8335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二。向家坝、溪洛渡、鸟东德、白鹤滩、两河口等大型常规水电站陆续投产,甘肃酒泉、青海海南和海西、新疆哈密和准东、内蒙古鄂尔多斯和锡盟、河北张家口和承德等一批千万千瓦级大型风电光代基地建成投产,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第一批项目已全部开工,第二批已拉开建设大幕。2021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49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9%,较2014年增长4.7个百分点。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发用电计划有序放开、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电力市场建设深入推进。2021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3.8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45.5%。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实施5批459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在电力交易机构注册的售电公司约5000家,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竞争格局。加快推进油气勘查开采市场放开与矿业权流转、原油进口动态管理等改革,组建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实现管输和销售分离,“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油气市场体系逐步建立。

2014年以来,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20%,以年均2.9%的能源消费增长支撑了6.2%的国民经济增长。能源消费结构显著优化。煤炭消费比重从2014年的65.8%下降到2021年的56%,年均下降1.4个百分点,是历史上下降最快的时期。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同期从16.9%上升到25.5%,占能源消费增量的60%以上。全国超低排放煤电机组超过10亿千瓦。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3.6%,替代散煤1.5亿吨以上。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建成全球最大的充换电网络,累计建成充电设施391.8万台。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了人人有电用。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工程,惠及6万个贫困村、415万贫困户。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全面推行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以来,累计为用户节省办电投资超过1500亿元。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排名大幅上升到第12位,跻身于“全球最佳实践行列”。

我国能源自主保障能力保持在80%以上。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4亿千瓦,人均电力装机容量由2014年的1千瓦增长至1.7千瓦,人均用电量从4000千瓦时增长至近6000千瓦时,超过英国、意大利,接近德国、法国等国家。电力安全运行水平全球领先,全国没有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多次重大活动中创造了保电“零事故”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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