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一哥”徐翔妻子应莹似一语成谶,一句“天齐锂业戴维斯双击已达顶峰,价格已高估”点评,带来的除了天齐锂业跌停,还有另一关注点,即普通人可否发布股评,边界又在哪里?
距离上次发布《每周市场点评》仅时隔一周,7月10日,应莹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二度发布观点,文末的一句对天齐锂业点评,似成为跌停的催化剂。
较为共识的观点还在于,此前涨幅过高,是天齐锂业跌停不可忽视的因素。有微博博主点评称,与其说这是“中国浑水”,不如说是催化剂,电新涨幅如此,人心思跌,需要一个理由下跌,毕竟获利盘太多了。
盘面来看,天齐锂业今日早盘低开,随后不久封跌停,截至上午收盘,报133.20元,成交73.56亿元,卖一封单1.76万手,总市值1967.50亿,日内缩水218.61亿元。
徐翔妻子应莹是否有资格发布相应该观点或言论,是除了天齐锂业跌停外的另一热点话题。
财联社记者就此采访相应监管人士后了解到,对此情况,如是证券从业人员或是基金从业人员、私募管理人等身份,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监管。由此可见,由于应莹不具备上述身份,也成为了“空白区”。
中国证监会相应人士则表态,已关注相应事件。
对此,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表示,从事投资分析和投资预测性质的工作要获得证监会核准,个人也是同样如此。如果是频繁的发布投资分析相关的内容,可能“涉嫌从事投资咨询相关业务”,需要取得证监会许可。
“应莹的特点在于,她构成公众人物的特点,并非个人随意谈谈而已,当前频繁发布投资分析相关的观点,建议证监会予以关注。”许峰如是说。
监管的相应管理规定有哪些?《证券法》第十章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天齐锂业迎来跌停,市值蒸发219亿
应莹在7月10日对天齐锂业的点评,成为跌停催化剂,就在7月11日,天齐锂业股价遭遇重挫。
应莹在7月10日《每周市场点评》提到:
本周市场高位震荡调整,上证指数下跌31点,成交2.35万亿。
市场从4月27日2863反弹到3424,一个重要驱动因素是宽松货币政策。流动性宽松是反弹的驱动力,如果这个政策发生改变,那么反弹结束。
风险:通胀、猪周期将拉高CPI至3%。下半年国际油价和粮价、猪价有上行压力,CPI同比如突破3%,将对货币政策形成制约,并抬高普通人群的生活成本。
个人认为:002466天齐锂业戴维斯双击已达顶峰,价格已高估。
7月11日早盘,天齐锂业大幅低开跌3.38%,之后一路走低,20分钟后即跌停,随后股价虽有挣扎,但却难摆脱跌停命运。
除去天齐锂业跌停之外,今日其他赛道股集体调整,赣锋锂业早盘收跌7.54%,比亚迪跌4.35%,宁德时代跌3.68%。
当然,此前涨幅过高,更是天齐锂业跌停不可忽视的因素。自4月27日股价反弹以来,截至应莹发文前一交易日即7月8日,在两个余月的时间,股价涨幅已达149.1%。
应莹回应:个人公众号发布的每周市场点评属于个人爱好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记者发稿,该公号内容阅读数达6.4万,点赞2408个,“在看”330个。
7月10日晚间,徐翔妻子应莹在独家回应科创板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其本人没有投顾资格,个人公众号发布的每周市场点评属于个人爱好;其本人没有买卖股票,没有参与二级市场投资;与徐翔现在没有联系。
最新的消息是,针对应莹的看法,天齐锂业7月11日上午向媒体回应称,据应莹本人昨晚的公开回应,她没有股票账户、不买卖股票,理解她本人未持有天齐锂业股票。同时也提醒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评论,注意投资风险。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
随着事件的发酵,“徐翔妻子应莹回应发表股评”成为微博热搜。
公开资料显示,应莹1979年生,为大专学历,曾任职于银河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应莹的市场观点之所以被关注,是因为其配偶徐翔。
2017年1月,徐翔操纵证券市场案在青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徐翔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没收93.37亿元的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10亿元。合计203.37亿。
2019年七夕,徐翔妻子应莹起诉离婚,应莹希望在扣除所没收的非法所得90亿后的资产里,法院尽快解封分割来确认自己跟徐翔共同财产的范围。离婚案开庭现场,徐翔同意离婚。
2021年7月9日,徐翔刑满出狱。
据悉,距离应莹起诉离婚、徐翔同意离婚2年多,离婚案尚未宣判(财产甄别),应莹目前和徐翔还是合法夫妻。
律师:应莹已频繁发布投资分析观点,建议证监会予以关注
作为个人,徐翔妻子应莹可否基于“个人公众号发布的每周市场点评属于个人爱好”?
对于应莹的从业人员资质,媒体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资料查询可见, 目前其从业职格处于离职注销状态。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从事投资分析和投资预测性质的工作要获得证监会核准,个人也是一样的。如果是频繁的、经常性发布投资分析内容,可能涉嫌从事投资咨询相关业务,需要取得证监会许可。
《证券法》第十章第一百六十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资产评估、资信评级、财务顾问、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按照相关业务规则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为证券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从事其他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此前有一些名声不显的博主,因为影响力小,并且监管力量可能主要是抓住典型和重点,所以没有处罚,但应莹的特点在于前期聚集了粉丝,并非个人随意谈谈而已,其已频繁的发布投资分析相关的观点,建议证监会予以关注。”许峰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