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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着过剩预期扩产 长单履约能力存疑 亚玛顿豪赌光伏玻璃风口

斥资25亿元收购资产,又签下74亿元大合同,再深耕光伏玻璃本业的亚玛顿(002623.SZ),近日风头颇盛。最新公告显示,亚玛顿回复了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组的问询函件,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尽管亚玛顿的巨额投资在市场上反响强烈,但也面临着不小的风险。有光伏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公司投资恰逢光伏玻璃扩产大潮,或将面临供需结构性错配的趋势;公司所签大单中,销售价格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很可能达不到销售预测金额。

从公司曾多次在产业链拓展上碰壁、以及签单后履约困难的历史看,合同执行能力或存疑。

溢价2.6倍收购 被质疑关联交易

6月30日,亚玛顿公告称,经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全票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交易报告书显示,公司拟通过向多家投资机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凤阳硅谷100%股权,交易总对价为25亿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40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年产2亿平方米特种超薄镀膜双玻组件项目(一期)以及补充凤阳硅谷流动资金。

凤阳硅谷由亚玛顿投资1亿元建立,是为供应光伏光电玻璃原片而生。但起初亚玛顿尚未具备投建玻璃原片产能的资金实力,改由其控股股东先行筹建后再择机注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中,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均为亚玛顿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控制的企业,因此构成关联重组。

同时,亚玛顿对补偿义务人寿光灵达、寿光达领作出了业绩承诺,其表示凤阳硅谷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51亿元、2.15亿元、2.7亿元,三年共计6.36亿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对凤阳硅谷以收益法的评估值增值率达261.08%。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表示,凤阳硅谷的主营业务和产品具有一定先进性,拥有自主玻璃配方、超薄玻璃成型工艺等核心技术,评估增值率具有合理性。

另外,交易对手华辉投资自2021年设立以来,对外投资企业仅有凤阳硅谷一家,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志恒及其配偶、母亲在重组披露前6个月,均存在多次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针对深交所关于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造成利益倾斜或利益输送等质疑,亚玛顿均予以否认。

多次扩张碰壁 存产能过剩风险

亚玛顿目前主要有光伏玻璃与光伏电站两块业务。

去年以来,受光伏玻璃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亚玛顿盈利能力承压。2021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了60%,2022年一季度更是同比下降76%。

为改善公司频繁波动的业绩,亚玛顿曾多次开启产业链拓展之路。比如,2012年布局下游生产组件、2014年转向光伏电站业务,但却多次碰壁效果不佳。

2021年报显示,亚玛顿发电业务收入0.53亿元,相较于2017年下降71.66%。而在产业链下拓多次碰壁之后,亚玛顿本次收购凤阳硅谷,重新回到光伏玻璃深加工主业。

不过,恰逢光伏玻璃扩产大潮,亚玛顿此时进军扩产或许并非最好的时机。近期已有多家光伏玻璃企业宣布扩产计划,福莱特、旗滨集团、南玻A、德力股份等均有计划新建产能。

中信建投、工银投行等主流券商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显示,依据全国各省陆续召开的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资料,2022年至2026年光伏玻璃产能将迅速扩张,2026年全国产能将达36万吨/天,是2021年产能规模的8倍左右。

2022年下半年后光伏玻璃或将出现整体产能过剩,价格上行动力不足,2022年至2023年行业将进入价格竞争阶段。

有光伏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亚玛顿的玻璃原片供应依赖外购,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产业链纵深不足的瓶颈,这也是公司投资上游原料的原因。

不过,在行业整体产能快速扩张的情形下,国内光伏玻璃产能将可预见处于过剩状态,亚玛顿此时选择增资扩产面临的风险较大。

待履行金额大 合同执行能力存疑

在宣布重组后,亚玛顿也很快签下大额合同。

6月26日,亚玛顿与天合光能签署了关于1.6mm超薄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亚玛顿拟于今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天合光能销售1.6mm 超薄光伏玻璃,预估销售量合计3.375亿平米,预估合同总金额约74.25亿元(含税)。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74亿合同单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363.73%。根据财报梳理,亚玛顿已经多次出现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履约困难的情形。

比如,2021年,亚玛顿与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澳科技均签订了重大销售合同,金额分别为21亿、15亿、21亿。截止2021年末,与天合光能的合同已履行3.70亿,未履行17.30亿;与隆基绿能的合同已履行9.56亿,未履行5.44亿;与晶澳科技的合同已履行5.25亿,未履行15.75亿。

其中,与隆基绿能的合同本应在2021年底到期,但逾期仍有5.44亿元待履行。而与天合光能的合同约定到期时间为2022年末,市场判断,要在今年内要履行17.30亿元的订单恐非易事。

从产能端来看,亚玛顿在年报中表示,2022年公司计划实现1.2亿平方米光伏玻璃的销售量,且主要是以≤2.0mm超薄光伏玻璃为主。若要顺利实现前述的重大销售合同,年1.2亿平方米的产能明显不足。

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本协议中,销售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而74亿的合同预估金额,是亚玛顿依据目前光伏玻璃仍处恢复性上涨阶段,对部分光伏玻璃原片参考现行价格考虑一定增长幅度预测的。

但在光伏玻璃过剩预期加重的趋势下,这种预测逻辑显然不能令人信服,后续实际履约金额很可能达不到公司期望。

斥资25亿元收购资产,又签下74亿元大合同,再深耕光伏玻璃本业的亚玛顿(002623.SZ),近日风头颇盛。最新公告显示,亚玛顿回复了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组的问询函件,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尽管亚玛顿的巨额投资在市场上反响强烈,但也面临着不小的风险。有光伏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公司投资恰逢光伏玻璃扩产大潮,或将面临供需结构性错配的趋势;公司所签大单中,销售价格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很可能达不到销售预测金额。

从公司曾多次在产业链拓展上碰壁、以及签单后履约困难的历史看,合同执行能力或存疑。

溢价2.6倍收购 被质疑关联交易

6月30日,亚玛顿公告称,经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全票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交易报告书显示,公司拟通过向多家投资机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凤阳硅谷100%股权,交易总对价为25亿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8.40亿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年产2亿平方米特种超薄镀膜双玻组件项目(一期)以及补充凤阳硅谷流动资金。

凤阳硅谷由亚玛顿投资1亿元建立,是为供应光伏光电玻璃原片而生。但起初亚玛顿尚未具备投建玻璃原片产能的资金实力,改由其控股股东先行筹建后再择机注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中,寿光灵达、寿光达领均为亚玛顿实际控制人林金锡、林金汉控制的企业,因此构成关联重组。

同时,亚玛顿对补偿义务人寿光灵达、寿光达领作出了业绩承诺,其表示凤阳硅谷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低于1.51亿元、2.15亿元、2.7亿元,三年共计6.36亿元。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对凤阳硅谷以收益法的评估值增值率达261.08%。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增值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表示,凤阳硅谷的主营业务和产品具有一定先进性,拥有自主玻璃配方、超薄玻璃成型工艺等核心技术,评估增值率具有合理性。

另外,交易对手华辉投资自2021年设立以来,对外投资企业仅有凤阳硅谷一家,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志恒及其配偶、母亲在重组披露前6个月,均存在多次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针对深交所关于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造成利益倾斜或利益输送等质疑,亚玛顿均予以否认。

多次扩张碰壁 存产能过剩风险

亚玛顿目前主要有光伏玻璃与光伏电站两块业务。

去年以来,受光伏玻璃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亚玛顿盈利能力承压。2021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了60%,2022年一季度更是同比下降76%。

为改善公司频繁波动的业绩,亚玛顿曾多次开启产业链拓展之路。比如,2012年布局下游生产组件、2014年转向光伏电站业务,但却多次碰壁效果不佳。

2021年报显示,亚玛顿发电业务收入0.53亿元,相较于2017年下降71.66%。而在产业链下拓多次碰壁之后,亚玛顿本次收购凤阳硅谷,重新回到光伏玻璃深加工主业。

不过,恰逢光伏玻璃扩产大潮,亚玛顿此时进军扩产或许并非最好的时机。近期已有多家光伏玻璃企业宣布扩产计划,福莱特、旗滨集团、南玻A、德力股份等均有计划新建产能。

中信建投、工银投行等主流券商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显示,依据全国各省陆续召开的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听证会资料,2022年至2026年光伏玻璃产能将迅速扩张,2026年全国产能将达36万吨/天,是2021年产能规模的8倍左右。

2022年下半年后光伏玻璃或将出现整体产能过剩,价格上行动力不足,2022年至2023年行业将进入价格竞争阶段。

有光伏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亚玛顿的玻璃原片供应依赖外购,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产业链纵深不足的瓶颈,这也是公司投资上游原料的原因。

不过,在行业整体产能快速扩张的情形下,国内光伏玻璃产能将可预见处于过剩状态,亚玛顿此时选择增资扩产面临的风险较大。

待履行金额大 合同执行能力存疑

在宣布重组后,亚玛顿也很快签下大额合同。

6月26日,亚玛顿与天合光能签署了关于1.6mm超薄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亚玛顿拟于今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向天合光能销售1.6mm 超薄光伏玻璃,预估销售量合计3.375亿平米,预估合同总金额约74.25亿元(含税)。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74亿合同单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363.73%。根据财报梳理,亚玛顿已经多次出现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履约困难的情形。

比如,2021年,亚玛顿与天合光能、隆基绿能、晶澳科技均签订了重大销售合同,金额分别为21亿、15亿、21亿。截止2021年末,与天合光能的合同已履行3.70亿,未履行17.30亿;与隆基绿能的合同已履行9.56亿,未履行5.44亿;与晶澳科技的合同已履行5.25亿,未履行15.75亿。

其中,与隆基绿能的合同本应在2021年底到期,但逾期仍有5.44亿元待履行。而与天合光能的合同约定到期时间为2022年末,市场判断,要在今年内要履行17.30亿元的订单恐非易事。

从产能端来看,亚玛顿在年报中表示,2022年公司计划实现1.2亿平方米光伏玻璃的销售量,且主要是以≤2.0mm超薄光伏玻璃为主。若要顺利实现前述的重大销售合同,年1.2亿平方米的产能明显不足。

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本协议中,销售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而74亿的合同预估金额,是亚玛顿依据目前光伏玻璃仍处恢复性上涨阶段,对部分光伏玻璃原片参考现行价格考虑一定增长幅度预测的。

但在光伏玻璃过剩预期加重的趋势下,这种预测逻辑显然不能令人信服,后续实际履约金额很可能达不到公司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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