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北能监官网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六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指出:
发电侧:起步阶段,省内全部燃煤机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不含暂未参与市场的平价及低价项目)、核电机组参与现货市场;其他类型电源暂不参与现货市场。
用户侧:起步阶段,中长期市场用户均应参与现货市场。
省外政府合约:根据省工业信息化厅批复的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与省外机组签订的合约电量,按照相关规则分解执行。
省内基数合约:采用“以用定发”的匹配原则,确定各时段市场内机组的基数电量,并按照上网电量比例分配给市场化新能源及核电,分配上限为对应时段新能源、核电的上网电量。电网企业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六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积极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电力市场规划、运营与实施,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近期,东北能源监管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六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市场主体意见:
一、请各市场主体认真研提意见,征求时间为2022年6月3日至2022年7月3日。
二、各发电集团所属企业由省级分、子公司反馈综合意见,不要简单罗列每个企业意见。
三、各单位反馈意见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与word版本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 系 人:张 策
联系电话:024-23148969
电子邮箱:shichang@nea.gov.cn
附件:1.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2.辽宁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实施细则
3.辽宁省电力辅助服务(调频)市场实施细则
4.辽宁省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细则
5.辽宁省电力市场电费结算实施细则
6.辽宁省电力市场零售管理实施细则
7. 辽宁省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计量管理部分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