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快推进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 力争2025年煤炭产量超4亿吨

5月26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召开加快煤矿项目建设专题视频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5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25日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安排部署“十四五”规划煤矿项目建设工作,加快建设国家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援疆办主任王岿然主持会议并讲话,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晶解读《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新疆作为国家规划建设的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在全国煤炭开发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抢抓历史机遇期,充分释放煤炭先进优质产能,积极参与全国煤炭市场平衡,切实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加快构建供应安全稳定、利用清洁高效、开发绿色智能的煤炭发展新格局,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保障。“十四五”时期,我区全面加快推进国家给予新疆“十四五”新增产能1.6亿吨/年煤矿项目建设,充分释放煤炭先进优质产能,力争2025年全区煤炭产量达4亿吨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6方面总体目标,包括持续优化煤炭结构,煤矿平均单井规模稳步提升;加大煤矿生产投入,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等内容。

立足新疆煤炭产业发展实际,《实施方案》提出了强化规划引领、优化煤炭资源开发布局、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建设煤矿项目、积极推进“十四五”规划储备煤矿项目产能释放、加强煤炭资源绿色开发、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推进煤炭资源优化配置和整合、深化煤炭行业改革、建立健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等11方面重点任务。

结合《实施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十四五”规划煤矿项目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做到思想认识、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程序步骤、动态调整、组织领导“六统一”,加快推进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附:《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 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实施方案》解读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能源供应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供应保障工作,多次强调要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切实保障煤炭供应。自治区主要领导也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做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这篇大文章,多生产煤炭、多发电,提高煤炭供给保障能力,为国家保供和安全作贡献。为贯彻中央决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出台了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进一步释放煤炭先进优质产能、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全面加快推进国家给予新疆“十四五”新增产能1.6亿吨/年煤矿项目建设,充分释放煤炭先进优质产能,力争2025年全区煤炭产量达到4亿吨以上。二是持续优化煤炭结构,煤矿平均单井规模稳步提升。三是加大煤矿生产投入,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四是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及应急体系,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五是全面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六是推进煤炭企业风光水储等领域联营业务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开采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总体目标年度化、年度目标清单化的原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经明确了《实施方案》中各项目推进工作计划。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立足新疆煤炭产业发展实际,提出了11方面重点任务。

在规划引领方面,我们即将印发自治区“十四五”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各地(州、市)要按照煤炭“十四五”规划及《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在“十四五”规划建设和储备煤矿项目方面,《实施方案》以增产增供、服务国家,统筹推进、有效衔接,安全高效、清洁低碳,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共享发展、保障民生为原则,坚持安全、环保、效率并重,统筹煤炭资源禀赋、开发强度、市场区位、配套转化、环境容量、输送通道等要素,提出在准东、吐哈等地布局“十四五”规划建设煤矿项目40处、产能16420万吨/年。同时,按照“建成一批、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要求,提出规划储备煤矿项目21处、产能8370万吨/年。各地各部门要指导和帮助项目单位加快推进规划建设和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要抓紧开工建设。自治区将通过“十四五”规划建设和储备煤矿项目动态调整机制以及积极争取国家以需定产新增我区煤炭产能规模等举措,推动储备项目转化为建设项目。

在加强煤炭资源绿色开发方面,全面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完善矿区资源、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因地制宜推广保水开采、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强化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煤矿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坚持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应抽尽抽,快速提升产能产量,实现规模化开发利用。积极开展煤田火区治理工作,预防煤田火灾,有效保护煤炭资源。

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序实现采煤智能化、掘进远程操控、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替代和智能卡车无人驾驶。实施重点矿区煤矿重大灾害普查,落实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智能化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支持力度。

问:《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和方案实施管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宣传引导5方面保障措施。在提升行业服务管理水平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加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规划实施、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项目审核、运行调度等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做好煤矿安全监管以及与煤矿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批、生产能力核定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做好煤炭资源优化配置、矿业权办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做好煤炭矿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核等工作。

以下为《实施方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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