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公布,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与林明珠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以人民币3120万元收购林明珠持有的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目标公司”或“首能科技”)51%股权。
交易标的是一家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的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交通工具、储能系统、电子设备等相关领域。标的公司于2020年被厦门市授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并于2021年获授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同年入选厦门市瞪羚企业。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产能。公司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维生素K3、超细氢氧化铝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他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
标的公司作为其所在省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经营团队的多名核心成员曾在锂电池行业龙头企业任职多年,在锂电池电解液及其上游功能性添加剂领域具有较深的行业背景和技术积累,其在新能源电池材料新工艺的产业化应用方面,具有成熟且丰富的经验以及较强的开发拓展能力。
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未来将以新能源相关材料为突破口,充分探索铬系新材料在新能源行业的应用场景,以标的公司及其核心经营团队为基础,组建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研发和市场开发团队,开展相关领域的各项工作,加速产业化应用,把握行业发展新机遇。标的公司研发团队在新型凝胶电解液、液流电池电解液、高效阻燃型添加剂等新能源电池的前瞻性功能材料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和试验成果,此次投资与上市公司在新兴产业领域的产品规划和市场布局具有一定的协同性,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升级、提高公司整体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