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重点核查2018年6月1日以来建设的光伏项目土地利用情况。
核查光伏项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鲁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摆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11月2日开始核查,11月10日完成现场核查及统计上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