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调整的细则近日曝光。继广东、海南、浙江等地上调了部分银行房贷集中度监管上线后,四川、山东等地也上调了部分银行房贷集中度的监管上限。但也有仍然坚守原“红线”不动的地区,如东北某省选择继续执行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基准监管上限。
有业内人士认为,各地方因地制宜调整部分银行房贷集中度将成为大趋势。但多地上调部分银行相关监管指标,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对银行资金进入楼市的态度有所松动,也不排除未来会有一些房地产热门地区会适时收紧并下调房贷集中度指标。总体上看,此次对于特定银行群体调整房贷集中度要求,体现了各地监管的灵活性,也为一些潜在的风险化解提供政策空间。
据了解,山东银保监局近日发文,将辖内城商行、民营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标准上限调高2.5个百分点至25%。“此次安排是考虑后续规范非标投资业务和表外理财业务,为资金实际投向房地产领域但短期内无法收回、确需回表处理的,留出必要空间。”
山东银保监局要求,日常城商行、民营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依然按照原标准执行,即房地产贷款占比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17.5%。存量房地产业务超过原标准的银行,要在确保稳妥的前提下积极压降;未超过原标准的银行,要依法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严格控制规模盲目增长。
四川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则将辖区内第四档县域农合机构的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占比上限提高1.5个百分点至14%;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保持不变,辖内第三档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第五档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上限均未做出调整。
此外,上海、浙江等地也上调了部分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其中,上海地区分别上调第三档、第五档银行的相关监管指标2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而浙江则对第四档、第五档相关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第三档相关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与央行层面要求保持一致。
浙江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还表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央行评级、MPA、金融机构综合评价、货币政策以及金融市场工具运用的重要参考。“各金融机构在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的同时,继续满足居民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合理的信贷需求,做好金融服务。”
有业内人士认为,各地监管普遍选择提高部分地方性法人银行的监管上限,实际上并非松绑此前政策,而一行一策、一地一策也体现了房地产市场的做法也体现了当下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灵活性。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各地地方性法人银行的情况各不相同,各地按照自身情况适度放松当地中小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不会对银行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总体金额产生太大影响,也有利于短期内这些银行的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