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HK)公布,公司与包头市人民政府及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8日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根据该潜在合作协议,公司拟于内蒙古包头市建设年产20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工业硅及配套项目、新能源电站项目等,但该等潜在合作项目须在进行前期规划研究后满足相关建设条件才会考虑落实。
该等潜在合作项目情况如下:集团于高纯多晶硅项目第一期年产10万吨项目预计潜在建设金额约为人民币80亿元,并在确定项目用地及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并具备开工条件后一个月内动工,预计于动工后18至24个月内建成投产;高纯多晶硅项目第二期年产10万吨项目、工业硅及配套项目将根据市场及批覆等情况推进。10GW新能源电站将根据包头市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建设规划及电网调峰接入负荷消纳情况分期投资建设。
订立该潜在合作协议有利于集团充分利用地区政府提供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发挥集团在高纯多晶硅行业的先进研制能力、大型光伏、风电资源开发等优势,扩大集团多晶硅生产规模及风光电站建设等日常经营业务的规模,提升新能源产业竞争力,符合集团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