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4 17: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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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其中提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试点地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加强对收集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过程的环境监管,将收集单位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建立收集单位退出机制,违反试点要求、存在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或试点期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终止其试点工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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