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破产重整方案通过,省国资委等原股东权益清零】2021年12月24日,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20)青01破2号之六、破3-18号之五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及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经各债权组、出资人组表决通过。经审查,《重整计划(草案)》制作、表决程序合法,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具有可行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计划;
二、终止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程序。
来源: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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