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相关结果约1个
8月28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废止《大东区支持氢能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决定,标志着该区此前出台的氢能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正式终止执行。 根据发布文件,该决定文号为沈大东政发文件〔2026〕7 号,发布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28 日。文件显示,《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大东区支持氢能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决定》已经 2026 年 6 月 30 日大东区人民政府第十九届第 15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该决定面向区直各办、局(公司),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单位发布,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文件。此次政策废止意味着大东区针对氢能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专项扶持措施将不再继续执行,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后续政策动向,及时调整产业发展规划与投资策略。
今日有色
微信扫一扫关注
掌上有色
掌上有色下载
返回顶部